[ 索引号 ] | 115002326992664774/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6 |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和《关于印发武隆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3〕64号),经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党组第18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武隆区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武隆商务发〔2021〕27号)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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