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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11902K/2021-004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1020—20211026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武隆区人民政府官网。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lhb77820833@163.com,传真:77820833。通信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2号南城中央广场负三楼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08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缸套磷化表面处理项目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组团2号厂房

重庆万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在原生产线上新增一台清洗机,并在标准厂房2F西北侧建设一条缸套磷化生产线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施工期:

1、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严格限制用水量,降低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其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经上述措施控制和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环境空气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槽体安装,基本无废气产尘,少量扬尘通过加强通风减缓。

3、噪声防治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方应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施工中必须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1、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2、应当采取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3、禁止机动车在禁鸣路段和区域鸣放喇叭,特别是在经过敏感点集中区域,减速慢行。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槽体打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利用厂房内现有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01kg,经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单位处置。

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无新增人员,未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镍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白马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石梁河。

2、环境空气防治措施

项目盐酸雾经侧吸风收集,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防锈工序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减缓。

3、噪声防治措施

①机械设备在设计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

②设备进行消声、减振垫等措施,减少机械设备的噪声污染;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磷化废渣、脱脂渣、酸洗渣、污泥、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和废滤芯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8-500156-04-05-289214

2

重庆罡阳曲轴产能提升扩建项目(告知承诺制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园区东路68

重庆罡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原有项目建设时,为生产线扩建预留出足够区域,本项目利用原有1#厂房中锻造车间南侧、热处理车间南侧、机加车间东侧空置区域,新增锻造制丕生产线2条、热处理生产线2条、摩托车曲轴总成装配线3条,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300万套摩托车曲轴的生产产能。

废气:

淬火油烟经收集由管道统一经“工业油烟净化器”(风量22200/h)装置处理后至车间外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湿式除尘器(风量5000/h)处理后引至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风量10000m³/h)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废水:

项目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原有工程已建成的生化池处理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调节+隔油+加压溶气气浮+格栅+厌氧水解酸化+曝气调节池+沉淀+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再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白马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石梁河。

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其噪声值约为8090dB(A)。经隔声及基础减振处理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依托厂区现有工业固废暂存场暂存,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卖到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化池底泥定期清掏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切削液、淬火废油、油泥、泥饼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经专用餐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5-500156-04-03-13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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