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511902K/2022-0011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4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4 |
武隆区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迁建项目环评审查信息公示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武隆区人民政府官网。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lhb77820833@163.com,传真:77820833。通信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2号南城中央广场负三楼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08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武隆区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迁建项目 |
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广坪村 |
重庆市武隆区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063.22㎡,总建筑面积1321.4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座工业炸药覆土库,其中101仓库最大仓储存量为30t乳化炸药,导爆索7.3万米(折合乳化炸药1.2t);102仓库最大仓储存量为31.2t乳化炸药;1座工业雷管覆土库,最大仓储存量50万发;1座增雨防雹火箭弹库,最大仓储存量1t。值班室、消防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1、废气 食堂燃料主要为液化天然气,为清洁燃料,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较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化粪池为地埋式,处理的污水量较小,采取加盖处理后臭气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水 营运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施肥和厂外农作物施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厂区内部运输车辆噪声及事故状态下消防水泵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75dB(A)。民爆物品的运入和运出均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运输。经预测,在时速30km/h的情况下,运输道路中心线两侧10m处,噪声预测值为52.4dB(A),在叠加本次监测时背景值54.0dB(A)后,影响值为56.3 dB(A),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为进一步降低噪声的影响,主要采取如下措施:①选用低噪声消防水泵,将水泵置于构筑物内,并采取减振措施。②在厂区道路设置减速标志,厂区禁止鸣笛。 4、固废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5kg/d,生活垃圾经袋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产生量按0.2kg/人次计,则餐厨垃圾产生量为6.8kg/d,采用专用垃圾桶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本项目制定了《民用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如发现变质和过期产品,立即编写申请销毁报告,爆破器材销毁申请报告送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向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备案。销毁工作必须在公安和主管部门有经验的主管领导亲自指挥和组织下,有懂爆破器材性能和具有爆破员资质证工作人员参加的情况进行。本项目如发现变质和过期产品立即申请进行销毁,不在仓库暂存,因此不设危废暂存间。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