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511902K/2020-01861 | [ 发文字号 ] | 武环发〔2020〕104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0-11-19 |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完成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建设的通知
重庆灵烽纸业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建设的知》(武环发〔2020〕39号)要求,你公司2020年应增加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并安装联网,同时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你公司未完成自动监控建设联网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为重点排污单位的法定职责。你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试机调试,11月恢复生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自动监控建设。
二、责令你公司加快建设联网进度,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三、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将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行作为日常检查中的重点内容。对应装不装、应联不联的,或者擅自移动、改变、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联系人:肖 瑶,郑 泽;联系方式:77729117。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