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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补齐医疗机构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卫健委近期对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重点对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福康医院、博爱精神病医院、健美口腔医院等6个医院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特殊科室预处理设施、危险废物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排污许可执行、废水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污泥处置、设施运行台账、消毒剂投放台账、出水水质监测等进行资料核查。并对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转运等工作进行指导。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共同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切实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传染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并同步强化日常执法监督,确保医疗废水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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