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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11902K/2021-004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武隆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举一反三问题06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

整改问题:白云、赵家、大洞河等三个乡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新建白云乡、赵家乡、大洞河乡场镇污水处理厂。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一是202112月底前,全面建成三个污水处理厂,同步加强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处理。二是落实专业运营团队,建立规范化运营管理制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管网日常巡查,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投入548万元,新建日处理300立方米白云乡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占地1146平方米,配套污水管网680米,服务人口约3000人;投入522万元,新建日处理300立方米大洞河乡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占地800平方米,配套污水管网310米,服务人口约2800人;新建日处理450立方米赵家乡污水处理站一座,收集处理乡村旅游及场镇生活污水。

整改成效:完成白云乡、赵家乡、大洞河乡三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对其散排污水进行了收集处理,污水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11231日至202216日,共7天。

受理单位:武隆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7722712

联系地址: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3015办公室(凤山街道长峡路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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