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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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8-1007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02-02

重庆市武隆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根据区政府的授权承担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参与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能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和各乡镇的供排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6.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地方水利工程建设勘测设计管理、建设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编制、审查或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审批或转报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以及水利工程规划和规范。

7.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拟订,承担移民安置验收日常工作。

8.负责水文工作。组织开展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9.负责河道管理工作。负责河道管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和定界,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10.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机电提灌站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地方水电建设工作。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水利行业地方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水务局属于行政单位,局机关共设10个内设科室,下属10个事业单位。

1.10个内设科室包括: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水利水保科(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科、企业管理科);水文水资源科(区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许可科;河道科;安全科。

2.10个事业单位包括: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重庆市武隆区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水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武隆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武隆区凤山片区水务管理中心;重庆市武隆区白马片区水务管理中心;重庆市武隆区鸭江片区水务管理中心;重庆市武隆区桐梓片区水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8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2.8万元,比2017年增加3796.51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64万元,比2017年增加113.35万元,主要原因是供养人员增加和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上调所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885.16万元,比2017年增加3683.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收入减幅较大,主要用于防汛抗旱项目、水库建设项目、中小型水库后扶项目、小农水项目及水保项目等重点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3.06万元,比2017年减少797.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收入减少,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0.8万元,比2017年减少0.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9万元,比2017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比2017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管理;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4.7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9.46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是今年无专项业务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区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9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16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重庆市武隆区水务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xls

重庆市武隆区水务局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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