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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4050/2023-00053 [ 发文字号 ] 武隆水利许可〔2023〕3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武隆区延沧河、木棕河流域(沧沟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武隆区延沧河、木棕河流域(沧沟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103-500156-04-05-734455)及《重庆市武隆区延沧河、木棕河流域(沧沟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在武隆区沧沟乡延沧河、木棕河流域(沧沟段)河道内修建重庆市武隆区延沧河、木棕河流域(沧沟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本生态岸线治理工程防洪标准重现期采用10满足防洪标准的有关要求。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河工程占用岸线为延沧河沧沟4.5km、木棕河沧沟10.0km,构造生态护坡70939m2(其中木棕河13450m2、延沧河57489m2采用典型的生态护坡,包括河道塑形生态石笼镇脚+草被型斜坡+乔灌型生态绿化隔离带。

(一)木棕河主要涉及岸部分,其岸为彭水界,共计五段。

1. 生态护坡-木棕河A段位于漂流游客中心外侧,该段主要是重新构建生态护坡,面积约4941m2

2. 生态护坡-木棕河B段位于沿河公路沿线,该段主要是依据现状地形构建生态护坡,面积约2500m2

3. 生态护坡-木棕河C段位于漂流终点附近,该段主要是重新构建生态护坡,面积约2446m2

4. 生态护坡-木棕河D段位于两河交汇口附近,该段主要是重新构建生态护坡,面积约3563m2

(二)延沧河基本涉及沿河两岸,共计五段。

1. 生态护坡-延沧河A段位主要于沧沟水电站至沧沟二桥右岸,左岸源头有少部分,该段主要是依托原有河堤进行岸坡复绿构建,同时对部分未建护坡段构建生态护坡,面积约5829m2

2. 生态护坡-延沧河B段位主要于沧沟场镇延沧河一支流两岸,该段主要是依据现状地形构建生态护坡,面积约180m2

3. 沧沟二桥下游50米处缓冲带主要于沧沟二桥下游左岸,该段主要是依据现状地形构建生态护坡,面积约225m2

4. 生态护坡-延沧河C段位于沧沟二桥至两河交汇河口两岸,该段主要是重新构建生态护坡,面积约42205m2

5. 生态护坡-河道滩涂消落带林泽生态环境段位于两河交汇河口,该段主要是重新构建生态护坡,面积约9050m2

延沧河控制坐标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编号

Xm

Ym

编号

Xm

Ym

备注

YCY1

3258727.74

496979.39

YCZ1

3258749.44

497015.33

沧沟电站(起点)

YCY2

3258658.14

497032.09

YCZ2

3258682.16

497062.42

沧沟公路桥

YCY3

3257891.09

496992.61

YCZ3

3257878.26

497036.26

沧沟二桥

YCY4

3257682.94

497257.18

YCZ4

3257670.14

497297.09


YCY5

3257497.25

497327.79

YCZ5

3257496.92

497353.18


YCY6

3256945.44

497483.14

YCZ6

3256946.59

497514.55


YCY7

3256486.71

497754.34

YCZ7

3256504.51

497785.64


YCY8

3256331.12

498040.03

YCZ8

3256365.45

498045.11

车坝人行桥

YCY9

3256219.32

498569.49

YCZ9

3256217.37

498624.66


YCY10

3255931.95

498593.58

YCZ10

3256013.05

498545.09

交汇口(终点)

木棕河控制坐标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编号

Xm

Ym

备注

MZ1

3260131.72

500869.16

漂流点(起点)

MZ2

3260057.25

500915.39

关渡桥

MZ3

3259708.97

500880.56


MZ4

3256837.76

499742.37


MZ5

3256758.28

499645.93

博爱桥

MZ6

3256793.20

499522.79


MZ7

3256408.98

498977.09


MZ8

3256318.72

498980.44

车坝人行桥

MZ9

3256149.91

498860.84


MZ10

3256021.84

498562.75

终点

本工程的建设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妥善处理好占地补偿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度汛应急预案,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建设期间的防洪安全。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施工方案报我局水文河道科备案。工程开工时,由我局会同属地乡镇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要及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涉河事项专项验收同时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局河道科备案。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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