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4050/2023-00036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水利许可〔2023〕3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0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0 |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关于武隆2018 年度危桥改造项目土清路土坎四级站桥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武隆区畅安交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武隆2018 年度危桥改造项目土清路土坎四级站桥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109-500156-04-01-744465),我局组织专家对《武隆2018 年度危桥改造项目土清路土坎四级站桥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土清路土坎四级站桥改建工程位于清水溪下游段羊角街道五龙村境内,工程设计起点接清水溪东岸现状土清路(桩号:K0+000,东经:107°40'39".北纬:29°23'25"),设计终点接清水溪西岸现状土清路(桩号:K0+096.352,东经:107°40'35",北纬:29°23'25")。土清路土坎四级站旧桥于1974年建成运行,属改建桥。
同意本河段防洪标准20年一遇,桥梁设计洪水标准25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涉河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结构工程(主要为边坡工程)、交通工程及排水工程。
工程全长96.352m,其中桥梁长35.00m;接线道路长 61.352m。为农村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5km/h,道路段标准路幅宽度7.5m(0.5 路肩+3.25m 机动车道+3.25m机动车道+0.5m 路肩),桩号:K0+18.688-K0+53.688段设置桥梁一座,桥梁长度为35m,为整体现浇箱梁桥。
本工程建设对河势稳定及河道行洪无明显不利影响。
三、原则同意本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影响的分析结论。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落实好第三方协议及承诺有关责任事项。
(二)下阶段应做好旧桥的拆除及弃渣对河道的影响。
(三)应充分考虑洪水对施工的不利影响,为确保自身防洪安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指挥部和我局备案。将施工方案报送我局,我局会同属地乡镇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并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四)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水文河道科备案,我局水文河道科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五)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需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