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4050/2022-00038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水利发〔2022〕16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4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5 |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关于红岩等23座小(二)型水库调度运用 方案的批复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庆市武隆区渝翔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红岩等23座小(二)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3座小(二)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满足编制大纲和有关技术规程要求,调度运用方案合理,原则同意该方案。
一、调度方式
同意各水库按正常蓄水位(黄海高程,下同)运行,当有特殊要求时,需提前预泄。
二、调度权限
当坝前水位不超过设计洪水位时,调度权限属各水库管理单位;当坝前水位高于设计洪水位,低于校核洪水位时,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调度;水位高于校核洪水位或特殊情况(如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持续特大降雨、汛期降雨期间大坝结构出现险情等)时,启动应急预案的管理程序,并由上级部门按方案进行调度。
三、调度要求
各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方案,加强与涉及的乡镇沟通联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水雨情、水库调度及预警等信息。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