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261E/2021-0006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0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0 |
武隆区2021年第1-4季度提供 法律援助情况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提供法律援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
程序:符合援助范围的经济困难当事人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审查、审批、指派、办理等环节,维护受援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办理情况:2021年第1--4季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28件,批准328件,结案216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78.52万元,为农民工讨薪56.93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377件次。
监督电话:023-7771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