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664634T/2023-00063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市监发〔2023〕141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07 | [ 发布日期 ] | 2023-10-30 |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自重点领域餐饮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属地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督促各级各类食堂及大型社会餐饮等开展自查,通过前期自查及摸排工作,各类工地食堂暴露出了卫生环境差、索证索票不规范等问题,甚至还有些工地食堂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存在安全风险,为全面提升我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凤山、芙蓉和仙女山市场所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辖区各类工地食堂的摸排,建立(完善)台账(见附件),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
二、对检查当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各属地乡镇要及时移交片区市场监管所进行查处,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区局食品三科负责指导相关业务工作,并将各类食堂查处情况,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人:宋明,联系电话:18996799265。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