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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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664634T/2023-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8 [ 发布日期 ] 2023-08-28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制度,承担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及餐饮行政许可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监督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的管理工作。负责疫苗配送、存储质量管理。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本局管辖或市局授权、委托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检验检测等监督管理,负责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核实、报告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依法或根据总局、市局授权,开展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本辖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库,推进建立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1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监督计量技术机构,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源计量工作和产品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负责商品条码工作,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5、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全市知识产权强国、强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1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17、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单位的党建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9、与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并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1)办公室;(2)法制科;(3)组织人事科;(4)财务科;(5)综合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6)应急管理科;(7)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8)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9)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科;(10)药品监督管理一科(不良反应监测科);(11)药品监督管理二科;(1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14)注册和许可科;(15)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16)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7)计量科;(18)标准化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19)信用监督管理科;(20)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21)广告监督管理科;(22)企业监督管理科;(23)知识产权管理科;(24)食品药品安全督查科。

2、派出机构:(1)重庆市武隆区凤山市场监督管理所;(2)重庆市武隆区芙蓉市场监督管理所;(3)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市场监督管理所;(4)重庆市武隆区江口市场监督管理所;(5)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市场监督管理所;(6)重庆市武隆区平桥市场监督管理所;(7)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市场管理分局。

3、直属机构: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由区市场监管局统一领导管理。

4、事业单位:重庆市武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914.25万元,支出总计2914.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6.71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乡村振兴驻村人员补贴等是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收入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88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56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0.2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4.0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892.3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34.62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差旅费、食堂费用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81.57万元,占82.3%;项目支出510.75万元,占17.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9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了药品抽检、市场监管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4.2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6.71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56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了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45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0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4.62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36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9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使用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补助资金项目支付药品抽检等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4.63万元,占78.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52万元,减幅3.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5.59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6万元,减幅3.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职业年金作实补缴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119.53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0.2%,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减少医疗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2.56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1.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77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发2020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职人员2020年度目标奖、2020年第十三个月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22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8.01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差旅费、党员远程教育、工会经费、食堂费用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经费、劳务费、培训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18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车运行经费未支付,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3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洗停车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07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8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减少支出。

公务接待费0.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相关处室业务工作督查、行政处罚案件协查办案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4万元,增幅37.5%,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接待工作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9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0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幅79.6%,主要原因是食安城市创建联席会议和外出参会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1万元,减幅79.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培训费用未支付。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支出229.91万元,支出构成办公费4.81万元,咨询费0.3万元,水费3.19万元,电费16.52万元,邮电费29.72万元,物业管理费4.83万元,差旅费5.1万元,维修维护费5.28万元,培训费2.55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劳务费9.4万元,工会经费26.31万元,福利费4.6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43万元,其他交通费69.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8.01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差旅费、食堂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4.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复印纸、办公用电脑货物以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示范项目引领、食品安全抽检、民意调查服务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2年一级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市场监管领域(提前下达)、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药品流通抽验、食品药品监管(提前下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领域(提前下达)开展了绩效管理,总体目标完成较好,但市场监管领域(提前下达)资金支付率较差。

二级项目拨平桥工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用地)、公平竞争审查专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专项、小个专党建专项、反垄断专项(市级)、行政综合执法服装专项、2022年市级药品流通抽验、市级药品抽验、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管专项、食品药品监管专项-市级(提前下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结转)、食品药品监管专项、遗属支出(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二级项目商事制度改革专项、知识产权监管专项、信用监管专项、消费维权专项、食品监管专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专项-市级(提前下达)等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510.7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开展,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市场主体“放管服”、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全年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绩效目标完成较好,部分项目由于中途追加等执行欠佳。(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0个,总体晓刚较好,其中的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市级(提前下达)、化妆品抽验专项经费(提前下达)、市场秩序执法经费、遗属补助支出(区市场监管局)等4二级项目(2个市级、2个本级),自评得分偏低,在2023年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项目事前、事中管理,完成相应的项目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姚文秀               023-77721080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套表.xls
附件2: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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