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人力社保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274533737XD/2023-001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重庆市武隆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社会保险局是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为全区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承担指导各街道、乡(镇)开展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的事务性工作。

3)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年度经办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等。

4)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征缴、转移、接续、查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6)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核算、管理工作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的真实性稽核的事务性工作。

8)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系统安全、信息统计工作。

9)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参保登记科、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科、工伤保险科、稽核管理科、基金结算支付科、统计信息科。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无下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19.23万元,支出总计519.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63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变化取消了公务员平时考核;二是望江苑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2021年移交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管理,2022减少了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运行项目;三是政策原因取消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项目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1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63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变化取消了公务员平时考核;二是望江苑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2021年移交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管理,2022减少了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运行项目;三是政策原因取消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项目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2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19.2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3.63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变化取消了公务员平时考核;二是望江苑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2021年移交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管理,2022减少了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运行项目;三是政策原因取消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项目等。其中:基本支出489.94万元,占94.4%;项目支出29.29万元,占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9.2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3.63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变化取消了公务员平时考核;二是望江苑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2021年移交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管理,2022减少了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运行项目;三是政策原因取消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63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变化取消了公务员平时考核;二是望江苑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2021年移交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管理,2022减少了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运行项目;三是政策原因取消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5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了机关运行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63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变化取消了公务员平时考核;二是望江苑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2021年移交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管理,2022减少了行政服务大厅人力社保分中心运行项目;三是政策原因取消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5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了机关运行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6.97万元,占8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1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了机关运行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24.71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27.55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2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政策变化取消了公务员平时考核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78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公用经费管理,杜绝不合理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社保业务检查、指导、稽核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强化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3.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之间交换检查、工伤和特殊工种退休审核等业务档案核查和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30.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 3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0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6万元,下降84.3%,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导致本年召开会议及培训基本为线上模式,相应降低支出;二是本年度加快了电子社保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各企业经办人员及群众日益接受的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和掌上办事新模式,实现社保业务网上办,通过支付QQ、微信等线上渠道大力宣传从而有效减少了宣传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78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了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9.29万元,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项目已完成年初设定目标,总体完成良好,评价等级为优,其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设置合理全面,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聘请第三方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人:王月萍

联系电话:023-77721616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重庆市武隆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