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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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22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8-30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建立完善并牵头实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拟订国(境)外人员在武就业管理政策。
    4.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定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6.牵头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政策和措施;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7.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0.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实施情况,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武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科室设1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群众工作科)、规划财务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工资福利退休人员管理科、工伤认定科、社会保障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调解仲裁科、劳动保障监察科、组织人事科。
下属事业单位8个:重庆市武隆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局,重庆市武隆区劳动仲裁院(武隆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武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农村劳务开发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武隆区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档案管理所。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编制58名,实有在职52人,离退休1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04.26万元,支出总计2691.9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96.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0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结转232.53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76.2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36.48万元、增长23.6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了334.44万元,占增加值的62.34%;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97万元; 其他增加的收入主要包括选派生及“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性补助。本年支出数较上年增加255.24万元,增长10.47%,主要是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了360.11万元,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了104.87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0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0.92万元,占95.25%;其他收入133.33万元,占4.75%。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69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26万元,占43.55%;项目支出1519.69万元,占56.45%。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8.7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了14.04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了98.27万元,主要包括军转干费用结转、选派生及“三支一扶”人员上级补助资金结转以及扶贫对口帮扶资金结转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7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5.15万元,增长28.67%。其中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201.11万元,占增加额的33.79%,其他为增加的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1.9万元,增长60.03%。主要原因是追加金保二期网络租赁费35万元;追加人事人才经费110.76万元;追加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险财政补助经费100.02万元;追加社保大厅建设资金172.6万元;追加选派生及“三支一扶”费用188.53万元万元;追加涪陵区对口帮扶资金20万元;追加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10万元,追加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经费31万元,追加死亡抚恤金、调资、平时考核、健康修养费等人员经费233.99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7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78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实现了支出;本年的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也有所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7.2万元,增长37.91%。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74万元,占14.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三支一扶人员市级补助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04.76万元,占8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策性调整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了行政运行经费,增加了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险财政补助经费;增加了社保大厅建设补助资金;增加了农民工综合服务经费等支出;医 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78万元,占1.97%,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住房保障支出40.37万元,占1.58%,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结转232.53万元。主要包括到村任职大学生补助经费、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经费、对口扶贫帮扶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0.72万元,较上年增加2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政策的变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工资性支出有所增加。公用经费282.24万元,较上年增加217.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改变了行政运行经费的预决算口径,将以前年度用项目经费弥补的部分全部纳入行政运行经费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办公运行经费的支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8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差、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8.7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省市人社厅到我单位开展扶贫培训,接受市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879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6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气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费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17.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改变了行政运行经费的预决算口径,将以前年度用项目经费弥补的部分全部纳入行政运行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采购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公桌椅及办公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28.9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项目资金基本能按时到位,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规范严谨。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项目资金基本能按时到位,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规范严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2018年决算公开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7720766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xls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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