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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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4533737XD/2023-00131 [ 发文字号 ] 武就业领导组〔2023〕4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07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隆区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武隆区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10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

惠民生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和《重庆市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及区委区政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一)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围绕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加强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倾斜,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同发展,强化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结合武隆旅游三次创业,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明晰生态畜牧、高山果蔬、高山茶叶等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农业主导产业,增加岗位带动就业。加大民生领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依托白马航电枢纽、渝湘高铁、渝湘高速复线等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大力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养老服务业、新业态等就业业态促进就业,保传统制造稳就业,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工商联、区喀斯特集团公司、区工业发展集团公司等,各乡镇街道

(二)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及时梳理本辖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对每个重点企业配备1名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三)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创新设立稳岗贷系列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贷,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支持其稳岗扩岗。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完善自动化智能化系统,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分领域分行业灵活制定授信策略,合理确定贷款额度,适度提高信用贷比重,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共享,运用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全面推广“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开展金融支持稳岗就业行动,支持金融服务港湾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合作,共同开展稳岗企业政策宣传推广和就业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武隆支行人力社保局、金融服务中心

(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打造特色街区,培育夜市经济、创意经济,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并给予创业培训、开业指导等创业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夜市经济摊位、创业工位等平台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场地,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创业者提供低租金或零租金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10万元以内的个人贷款积极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1231日。推荐项目参加渝创渝新”“互联网+”“创青春等创业创新大赛,实施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创业加速计划、优创优帮计划,重点资助扶持一批优秀创业项目。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人行武隆支行、各乡街道

(五)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适应数字重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等产业发展需要,动态更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积极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规模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充分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1231日。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六)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未减少或减少率不高于2022年度全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减少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对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1231日。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二、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七)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2000/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1231日。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八)鼓励引导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2023年招募规模在30人以上。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按需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面向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35%。对到乡镇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支持责任单位:委组织部、教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团

(九)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责任单位:国资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责任单位: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

(十一)实施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募集不少于200个青年见习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每人每月1300元的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留用人员见习补贴可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见习基地。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1231日。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区内见习岗位50个,招募武隆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2100/.月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教委、科技局、经济信息委、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委、国资委、工商联、团各乡街道

三、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十二)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定向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对企业招用我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2000/人,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1231日。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十三)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全面落实务工交通补助等政策,鼓励脱贫人口外出就业全年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不低于17410人。积极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载体建设,增加就近就业岗位。深化川渝、鲁渝、一区两群劳务协作,促进脱贫人口有序转移就业。开展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加大对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确保脱贫人口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新农人培育,拓宽就业渠道,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 人力社保局、乡村振兴局

(十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医保局)

(十五)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区创建在充分就业社区(村)基础上,积极推动创建一批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村),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区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村)给予2万元/个的一次性奖补,用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四、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十六)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区级就业资金投入,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惠企利民,为就业大局总体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政策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和经验做法,及时报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就业工作理念。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看进度、全年比成效的要求,根据区就业办《关于报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填报附件2表格,每月3日报送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肖龙英,联系电话(渝快政号):13896687438(责任单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七)优化政策经办服务。持续优化经办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编制好各项政策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和办事指南。落实三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政策找人服务找人,加强大数据比对识别,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提升就业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对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严格履行程序规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八)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发布我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和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广泛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稳定各方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九)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建立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实时监测重点行业、企业、园区用工情况,及时掌握企业人员变动及趋势,按月分析形成报告。对可能出现的规模性裁员,提前分析预警,第一时间介入主动提供服务。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支持政策,鼓励其尽量少裁员。对确需裁员的,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做好失业职工再就业帮扶,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文件下载:

武就业领导组〔2023〕4号关于印发《武隆区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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