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681461530D/2021-00310 | [ 发文字号 ] | 武隆财政发〔2021〕69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9 |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武隆委发〔2021〕12号)精神,加强过渡期内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重庆市武隆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民族
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