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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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681461530D/2022-00083 [ 发文字号 ] 武农发〔2022〕5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发布日期 ] 2022-09-02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重点产业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武隆涉农统筹整合办发〔202127号)下达全区“2022年武隆区番茄、脆桃、竹笋、茶叶、桑产业发展项目”,根据各乡镇(街道)确认上报的实施情况,现将“2022年武隆区番茄、脆桃、竹笋、茶叶、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各乡镇(街道)通过新闻媒体(包括政府网站、单位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政务公示栏(包括乡镇政务、村级村务)和项目公告牌等多种形式将本辖区项目建设内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项目建设完成、兑付情况等进行公告公示。

二、准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因该项目由区统筹整合办打捆下达,绩效目标和受益对象、群众参与及带贫减贫机制由全区统一填报。现明细到各乡镇(街道)后,需各乡镇(街道)进一步细化本辖区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受益对象、群众参与及带贫减贫机制,并于2022912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项目资金申请时需同步提交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管理及验收

(一)各乡镇(街道)要规范资金使用,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办公车辆及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及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三)单个项目政府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抽查;单个项目政府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由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验合格后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区统筹整合办每年对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各产业验收标准按《武隆区乡村产业振兴项目验收细则》(武委农办〔202217号)执行。

四、规范资金申请和支付

各产业补助标准按《乡村产业振兴扶持政策》(武委农组〔20221号)执行,分三年兑付,本次只下达2022年补助资金,2023-2024年资金待当年验收复查后再另行下达。各乡镇(街道)必须加强监管,加快验收支付,确保项目的实施进度。

五、建立、完善项目档案

各乡镇(街道)、产业主管部门对口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建前准备、建中收集、建后归档”的原则,每个项目验收审核完后及时收集汇总所有项目资料,并装订成册。项目档案资料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下达计划、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资料(投资发票或支出单据、合同、图片)、验收资料、与群众利益联结机制资料等。(联系人:郑芮钦,联系电话:81128029,邮箱:501309703@qq.com


附件:1.2022年武隆区番茄、脆桃、竹笋、茶叶、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8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武农发〔2022〕52号:关于下达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重点产业建设任务的通知附件1-2.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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