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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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681461530D/2020-015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发〔20192要求,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委员会。

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农业农村委员会将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作出农业农村系统新的贡献。

)单位构成。本单位内11行政科室,正科级事业单位10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1个,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发〔20192要求,将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将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委员会。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1791.3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5.21万元、增长9.47%支出总计16947.63万元,比上年增加3330.61万元、增长24.46%;年末结转484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445.4万元、下降22.98%。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二是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52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24.76万元,占100.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32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投资减少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94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4.62万元,占13%;项目支出14743.02万元,占8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0.61万元,增长24.4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项目完工结算;二是结转下年项目减少。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843.75万元,较上年减少1445.4万元下降22.9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项目完工结算;二是结转下年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52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32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投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8.19万元增长76.28%。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了项目补助资金投资。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47.63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1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0.61万元,增长24.4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项目完工结算;二是结转下年项目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4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5.4万元下降22.9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项目完工结算;二是结转下年项目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3.55万元,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1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调资增资和相关的社保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132.79万元,占0.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9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加强了支出管理。

3)农林水支出16258.88万元,占95.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7.46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项目完工结算;二是结转下年项目减少。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万元,占0.08%,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4万元(2019年蚕丝绸发展补助项目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88.43万元,占0.52%,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3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9万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引起人员及业务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8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度下降。较上年支出减少10.86万元,下降21.8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制“三公”经费,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再压减当年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此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此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支出29.1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农业项目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9万元,下降27.2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79万元,下降27.04%,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公务车管理相关规定从严控制费用

公务接待费2019年度支出9.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县外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9万元,下降53.2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度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度下降。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12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25万元,2018增加50.59万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引起人员及业务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车辆保险、打印机、项目工程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7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5项,涉及资金13327.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主要绩效体现在一是解决周边农户就业问题,为农民增收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促进农业结构和农业产业调整,发展当地特色产业。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5万元,执行数为52.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水稻种植保险0.39184万亩,玉米种植保险7.45148万亩,马铃薯种植保险1.13737万亩,油菜种植保险0.08557万亩,渔业养殖保险0.002438万亩;二是提高了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共赔款284.5万元,理赔农户20527户,有效地降低了农户的实际损失,农户收入得到了保障,通过项目的实施,构建了由农户自愿参与、政府引导并按比例提供保费补贴的市场运作体系,提高了政府救灾能力,同时通过农户每年缴纳一定的保费,增强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增收的信心,推动了农业的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季节性强,投保时间不同,多次收取保费农民不理解;承保机构服务体系不健全,加之农民投保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提高投保意识,建立健全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优化保费收取次数;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助

联系人及电话

荣红 8112502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实施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农村经济合作管理站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59.5

总量

52.438269

88%

其中:财政资金

59.5

其中:财政资金

52.438269

88%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种植保险2万亩、10万亩、5万亩、1万亩,渔业养殖保险0.1万亩

水稻种植保险0.39184万亩、玉米种植保险7.45148万亩、马铃薯种植保险1.13737万亩、油菜种植保险0.08557万亩、渔业养殖保险0.002438万亩。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数量指标

开展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种植保险2万亩、10万亩、5万亩、1万亩,渔业养殖保险0.1万亩

水稻种植保险0.39184万亩、玉米种植保险7.45148万亩、马铃薯种植保险1.13737万亩、油菜种植保险0.08557万亩、渔业养殖保险0.002438万亩。

90%

1、未完成原因。一是农民的保险意识薄弱,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宣传力度须继续加强。由于农业保险涉及千家万户,部分认识尚不到位、宣传仍存在死角。2、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体系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强农惠农政策。我委将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武隆府办发〔2013〕57号、〔2015〕51号等文件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健全落实乡镇村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服务体系,积极配合承保机构做好农业保险服务工作,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宣传培训。继续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农险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讲解农业保险政策和典型案例,培训业务知识,强化对农户等保险对象的政策宣传。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技术指导,会同承保机构制订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参与灾后查勘定损,并为专业鉴定提供必要的理赔依据。同时加强对农业企业和农户参保情况的监督和核实,加强对保险承办机构的督查和指导,提高群众满意度。

   社会效益

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项目实施后提高了农户的抗风险能力,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项目共赔款284.5万元,理赔农户20527户,有效地降低了农户的实际损失,农户收入得到了保障。通过项目的实施,构建了由农户自愿参与、政府引导并按比例提供保费补贴的市场运作体系,提高了政府救灾能力。同时,通过农户每年缴纳一定的保费,增强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增收的信心,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100%


  满意度

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提高农户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项目实施后,增强了农户风险防御能力,提高了农户经济收入,推动农业种植业发展;同时,理赔效率也逐年增加,群众满意度为100%

100%


   管理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健全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服务体系。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资金管理政策。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开展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武隆农委发〔2017〕69号)文件,细化了方案和目标任务;二是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渝财规〔2017〕6号)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执行;三是设办公室于区农经站,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对每年的投保情况和理赔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数据准确。

100%


总分

97

等级

说明

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万元,执行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水稻种植保险0.39184万亩、玉米种植保险7.45148万亩、马铃薯种植保险1.13737万亩、油菜种植保险0.08557万亩、渔业养殖保险0.002438万亩;二是提高了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共赔款284.5万元,理赔农户20527户,有效地降低了农户的实际损失,农户收入得到了保障,通过项目的实施,构建了由农户自愿参与、政府引导并按比例提供保费补贴的市场运作体系,提高了政府救灾能力,同时通过农户每年缴纳一定的保费,增强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增收的信心,推动了农业的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季节性强,投保时间不同,多次收取保费农民不理解;承保机构服务体系不健全,加之农民投保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提高投保意识,建立健全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优化保费收取次数;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联系人及电话

荣红 8112502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实施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农村经济合作管理站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22

总量

122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22

其中:财政资金

122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种植保险2万亩、10万亩、5万亩、1万亩,渔业养殖保险0.1万亩

水稻种植保险0.39184万亩、玉米种植保险7.45148万亩、马铃薯种植保险1.13737万亩、油菜种植保险0.08557万亩、渔业养殖保险0.002438万亩。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数量指标

开展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种植保险2万亩、10万亩、5万亩、1万亩,渔业养殖保险0.1万亩

水稻种植保险0.39184万亩、玉米种植保险7.45148万亩、马铃薯种植保险1.13737万亩、油菜种植保险0.08557万亩、渔业养殖保险0.002438万亩。

90%

1、未完成原因。一是农民的保险意识薄弱,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宣传力度须继续加强。由于农业保险涉及千家万户,部分认识尚不到位、宣传仍存在死角。2、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体系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强农惠农政策。我委将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武隆府办发〔2013〕57号、〔2015〕51号等文件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健全落实乡镇村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服务体系,积极配合承保机构做好农业保险服务工作,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宣传培训。继续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农险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讲解农业保险政策和典型案例,培训业务知识,强化对农户等保险对象的政策宣传。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技术指导,会同承保机构制订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参与灾后查勘定损,并为专业鉴定提供必要的理赔依据。同时加强对农业企业和农户参保情况的监督和核实,加强对保险承办机构的督查和指导,提高群众满意度。

   社会效益

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项目实施后提高了农户的抗风险能力,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项目共赔款284.5万元,理赔农户20527户,有效地降低了农户的实际损失,农户收入得到了保障。通过项目的实施,构建了由农户自愿参与、政府引导并按比例提供保费补贴的市场运作体系,提高了政府救灾能力。同时,通过农户每年缴纳一定的保费,增强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增收的信心,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100%


   满意度

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提高农户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项目实施后,增强了农户风险防御能力,提高了农户经济收入,推动农业种植业发展;同时,理赔效率也逐年增加,群众满意度为100%

100%


   管理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健全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服务体系。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资金管理政策。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开展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武隆农委发〔2017〕69号)文件,细化了方案和目标任务;二是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渝财规〔2017〕6号)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执行;三是设办公室于区农经站,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对每年的投保情况和理赔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数据准确。

100%


总分

97

等级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125036

20208月28


农业农村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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