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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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21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8-30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及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指导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和管理;负责农业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下设9个内设机构:新农村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行政许可科、财务计划科、科教信息科、渔政渔港船检科、农业综合开发科;8个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武隆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重庆市武隆区种子管理和植物检疫站、重庆市武隆区农机监理站)、重庆市武隆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重庆市武隆区农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重庆市农业科学院武隆高山茶叶研究所)、重庆市武隆区农机推广站、重庆市武隆区蔬菜产业发展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高山蔬菜研究所)、重庆市武隆区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水产站。1个副处级事业单位:重庆市武隆区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为独立核算单位,本次说明中不包含该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906.17万元,支出总计19,906.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03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如:土地确权颁证项目、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项目;二是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43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39.08万元,占100.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1.56万元,增长21.70%。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投资增大。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61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68万元,占15.85%;项目支出11459.33万元,占84.1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6.48万元,降低18.04%。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如:土地确权颁证项目、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项目;二是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289.15万元,较上年增加1915.45万元,增长43.79%。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如:土地确权颁证项目、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项目;二是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43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1.56万元,增长21.70%。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投资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6.89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个别年初预算项目资金于年中调整预算给其他部门,如: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调减1740万元(武财农[2018]47号追减840万元;武财农[2018]51号追减9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67.0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1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6.48万元,下降18.04%。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如: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项目;二是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88.95万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如: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项目;二是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8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5.45万元,增长43.79%,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如:土地确权颁证项目、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项目;二是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3.40万元,占3.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39万元,增长74.7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调资增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51万元,占0.98%,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3)农林水支出12,952.31万元,占95.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93.34万元,下降21.72%,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如: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项目;二是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00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9万元(2018年蚕丝绸补助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78.80万元,占0.58%,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45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调资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8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93万元,增长87.46%,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部分项目年初预算配套项目业务费,因开展项目所发生的印刷费、咨询费等费用在项目业务费中列支,而2018年区政府取消所有项目业务费年初预算,所有因开展项目所发生的印刷费、咨询费等费用就只能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二是根据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武隆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武隆财政发〔2018〕18号),差旅费报销标准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2万元,下降18.39%,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度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7万元,下降15.7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制“三公”经费,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再压减当年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农业项目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油价适当调增。

公务接待费9.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县外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3万元,下降53.00%,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度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55万元,下降49.18%,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度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12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元/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66万元,较2017年增加

179.93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部分项目年初预算配套项目业务费,因开展项目所发生的印刷费、咨询费等费用在项目业务费中列支,而2018年区政府取消所有项目业务费年初预算,所有因开展项目所发生的印刷费、咨询费等费用就只能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二是根据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武隆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武隆财政发〔2018〕18号),差旅费报销标准提高。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主要用于采购电脑、车辆保险、打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19〕77号),我委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26个大专项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涉及资金14525.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主要绩效体现在一是解决周边农户就业问题,为农民增收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促进农业结构和农业产业调整,发展当地特色产业。

2.重点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71351万元,执行数为210.713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水稻种植保险0.36万亩、玉米种植保险8.04万亩、马铃薯种植保险1.62万亩、油菜种植保险0.35万亩。,二是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农户的抗风险能力,2018年度财政农业保险共赔款354万元,理赔农户19218户,有效地降低了农户的实际损失,农户收入得到了保障。通过项目的实施,构建了由农户自愿参与、政府引导并按比例提供保费补贴的市场运作体系,提高了政府救灾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季节性强,投保时间不同,多次收取保费农民不理解;承保机构服务体系不健全,加之农民投保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提高投保意识,建立健全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优化保费收取次数;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表1: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4.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125035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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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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