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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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681461530D/2023-00086 [ 发文字号 ] 武农便笺﹝2023﹞10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3-08-17 [ 发布日期 ] 2023-08-17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畜牧发展中心:

为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57)、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武隆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便笺〔202377)》要求,现就遴选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目标任务

为大力实施“四项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区乡村产业振兴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对农业科技发展需求的现状,拟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

二、遴选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的试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等工作,积极承担全区农业主推技术推广任务。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长期稳定(附土地流转或自有合同),示范展示优质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

3.基地要能够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实操实训工作,有可容纳30人以上的室内学习场所和50亩以上技能实操实训场地。

4.基地业主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基地人员参加新型(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训,取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书或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1.有违法行为或不诚信行为的;

2.不接受项目主管单位管理的;

3.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经济效益不明显的。

(三)基地职责

1.制定基地管理办法,规范基地运行管理,按标准树立“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详细注明基地位置、基地类型、示范内容、示范规模、实施单位、指导专家等信息。

2.示范展示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含1项以上区农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落实试验示范展示任务,做好试验示范效果展示资料的收集及总结。

3.每个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开展3(场)次以上技术示范展示活动。可有效结合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和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或脱贫户产业技能培训等农民开展观摩或实操实训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50人,全年不少于200人次,并建立完善培训档案。

4.完成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遴选原则和方法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工作按照“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基地业主自愿申请,填写《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附件1)以及《武隆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2),同时提交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或自有合同以及新型(高素质)职业农民结业证书等证明佐证资料。申报对象将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初审后,报区农业农村委评审公示后确认。

四、财政补助及支持环节

按照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要求,每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在示范展示基地开展农业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示范展示、对科技示范主体、新型(高素质)职业农民、脱贫户等开展观摩、实操实训以及规范基地运行管理与建设的相关费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基地业主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经区农业农村委验收合格后,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确认后的基地,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基地科技示范任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主推技术示范展示与推广任务的落地。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须于2023824日前将《武隆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附件1)、《武隆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2)、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或自有合同以及新型(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书等申报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与智慧农业科,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要符合有关建设规范标准要求,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任务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和具体环节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四)申报主体能在2023年度内完成基地建设目标任务。(联系人:方前,廖江,联系电话:81125015,邮箱:1342373836@qq.com。)

附件:1.武隆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2.武隆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

      3.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4.武隆区2023年农业主推技术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8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武隆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申请单位

负责人

手机

详细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单位性质

□企业□合作社□协会□个人□其他

产业名称

产业面积(亩)

年产量(吨)

基地人员是否参加过新型(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训

参加培训时间

申报落实主推技术

申报落实主要品种

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和投诉、曝光及负面报道:

申请人承诺意见:本单位(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内完成项目任务,并申请项目验收。

负责人(签章):

期:

乡镇(街道)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期:

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期:











附件2

武隆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计划任务书

一、法人现状

(一)从事产业、土地等生产经营资源情况。

(二)生产经营概貌及财务收支、资产状况。

(三)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的现有条件及比较优势。

1.基地现有条件。

2.示范基地优势。

1)技术优势。

2)环境条件。

3)基础设施条件。

(四)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媒体曝光等)。

二、自身建设计划(内容及目标)

(一)法人自身建设方向目标。

(二)为增强科技示范能力的自身建设方向、目标。

三、科技试验示范计划

(内容及目标)

四、资金投入计划及其他保障

(一)总投资及补助资金初步安排。

(二)承担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的部门、人员安排。

(三)其他保障措施。

严格目标责任落实,落实责任人;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错,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运营,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把资金流转渠道,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项目验收,并只有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

五、其他说明


基地建设及试验示范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及相关资质

所在部门(岗位)

及职责任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拟用于试验示范的自有或购买、租借、共享的

资源清单

资源名称

规格

数量

主要用途

存放安装地点

来源

备注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备注

附件3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附件4

武隆区2023年农业主推技术

(共15项)

序号

类别

数量

推荐单位

技术名称

1

粮油

3

油菜团队

油菜稻田免耕直播高效栽培技术

2

粮食团队

香型优质稻保优稳香栽培技术

3

粮食团队

油菜-晚中稻轻简高效栽培技术

4

经作

2

市农技总站

甘蓝生态高效种植技术

5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

山区果园深翻扩穴改土施肥技术

6

畜牧

4

市畜牧科学院

种猪疫病净化技术

7

市畜牧总站

架子牛短期育肥技术

8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兽用抗菌药安全使用技术

9

蜂业团队

中蜂成熟蜜生产配套技术

10

水产

2

生态渔团队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

11

生态渔团队

大口黑鲈高效健康养殖技术

12

农机

2

市农机总站

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轻简育插秧技术

13

文理学院

水稻生产全程智能化轻简技术

14

加工

1

茶叶团队

夏秋茶综合利用技术

15

生态

1

市农业生态站

轻中度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VIF”技术

文件下载:

102.关于遴选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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