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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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681461530D/2021-00243 [ 发文字号 ] 武农﹝2021﹞17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2021年度农业科技示范户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做好农业科技推广,助力乡村振兴,现就遴选2021年度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目标任务

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高山果蔬、高山茶叶、生态畜牧(板角山羊)、生态渔业、特色粮油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及农产品加工等领域遴选技能型、服务型农业科技人才,遴选农业科技示范户500户。对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开展年度农业主推技术试验示范进行适当的物化补助,增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产业发展能力。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较好,在农业创业、产业发展中有突出表现,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及市场开拓能力,乐于帮扶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二)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技能型与服务型农村实用人才以及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均可申报,有意愿、有生产能力的脱贫户优先。

三、遴选原则和方法

农业科技示范户遴选工作按照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

(一)由农户自愿申报或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填写《农业科技示范户申请表》,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初审,初审通过后,各乡镇(街道)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确认。

(二)各乡镇(街道)要将特聘农技员、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才、科技特派员与科技示范户有机衔接,安排农技人员指导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户,落实农业科技示范户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按照科技示范户任务分解和遴选要求,精心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并督促村民委员会认真完成推荐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农业科技示范户的遴选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于20211022日前完成农业科技示范户的遴选工作,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农业科技示范户申报表、汇总表报送区农业农村委2003办公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倪兴文,联系电话:81125015

箱:3246398167@qq.com


附件:1.武隆区2021年遴选农业科技示范户任务分解表

      2.武隆区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户申请表

      3.武隆区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户汇总表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0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武隆区2021年遴选农业科技示范户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任务数(户)

序号

乡镇(街道)

任务数(户)

1

凤山街道

20

14

凤来

20

2

芙蓉街道

25

15

庙垭乡

20

3

羊角街道

20

16

石桥乡

20

4

仙女山街道

20

17

黄莺乡

20

5

白马

25

18

沧沟乡

20

6

江口镇

20

19

文复乡

15

7

平桥镇

20

20

土地乡

15

8

火炉镇

25

21

白云乡

15

9

鸭江镇

20

22

后坪乡

20

10

长坝镇

20

23

浩口乡

15

11

桐梓镇

20

24

接龙乡

15

12

和顺镇

20

25

赵家乡

15

13

双河镇

20

26

大洞河乡

15

合计

500


附件2


武隆区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户申请表

申请户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是否建卡贫困户


家庭地址


是否新型职业农民


联系电话


职业技能及等级


主要产业1


规模


主要产业2


规模


申请户近三年基本情况(包括主要经营品种、规模、效益、示范带动作用等)


申请户今后发展规划


村委会推荐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乡镇农业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区农业农村委认定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申报者须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附件。


附件3


武隆区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户汇总表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乡镇村组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主体类型

行业分类

示范主推技术数

备注





































领导审核(签字):                                                   经办人:

注:行业分类填写“畜牧兽医、种植业、水产”,并在备注栏写明产业的具体名称及产业规模,比如:“蔬菜100亩”。主体类型填写“一般农户、种养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请用电子表格填写。

文件下载:

武农〔2021〕172号:关于遴选2021年度农业科技示范户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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