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农业农村委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 > 处罚决定

[ 索引号 ] 11500232681461530D/2021-003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渝武农(农机)〔2021〕7号 廖小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而操作拖拉机案 廖小华 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而操作拖拉机案 《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警告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8.23)
2 渝武农(农机)简罚〔2021〕8号 熊兴素驾驶拖拉机到达检验日期未参加检验案 熊兴素 驾驶超过检验日期的拖拉机 《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元。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9.10)
3 渝武农(农机)简罚〔2021〕9号 周贵水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件而操作拖拉机案 周贵水 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件而操作拖拉机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处罚款100元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10.11)
4 渝武农(农机)简罚〔2021〕9号 关治田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而操作拖拉机案 关治田 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而操作拖拉机 《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警告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11.8)
5 渝武农(动监)罚〔2021〕1号 李中元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动物案 李中元 李中元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动物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 1、处罚款4000元.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3.17)
6 渝武农(饲料)罚〔2021〕1号 李可明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 李可明 92500232MA5ULUEGX7 李可明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1、处罚款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70元。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3.25)
7 渝武农(渔政)罚〔2021〕1号 冯涛违法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 冯涛 个人 冯涛 违法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条、三十六条 1、处罚款21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刺网一副。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6.8)
8 渝武农(动监)罚〔2021〕7号 金奎经营动物未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金奎 金奎 经营动物未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1、处罚款17000元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10.14)
9 渝武农(动监)罚〔2021〕9号 杨应胜经营动物未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杨应胜 杨应胜 经营动物未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 1、处罚款600元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11.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