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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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2886/2023-001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定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资料报批工作;承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收集整理地名档案资料;组织协调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武隆区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独立核算机构1个,设8个科室和5个下属单位。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行政许可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应急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重庆市武隆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武隆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婚姻收养登记处、重庆市武隆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重庆市武隆区殡葬管理所、重庆市武隆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下属单位编制24名。2022年年末在职人数37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没有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554.32万元,支出总计8554.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5.75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大对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站)、医养结合体项目等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二是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民政对象经费调标,上级拨款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36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8.80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大对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站)、医养结合体项目等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二是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民政对象经费调标,上级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60.6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93.6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500.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85.95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大对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站)、医养结合体项目等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二是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民政对象经费调标,上级拨款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26.11万元,占9.7%;项目支出7673.93万元,占90.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20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54.3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5.75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大对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站)、医养结合体项目等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二是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民政对象经费调标,上级拨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9.94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大对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站)、医养结合体项目等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二是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民政对象经费调标,上级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8.49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民政对象经费调标,上级拨款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3.6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4.94万元,增长27.4%。因是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大对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站)、医养结合体项目等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二是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民政对象经费调标,上级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19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民政对象经费调标,上级拨款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20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率。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09.06万元,占9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2.04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民政对象经费调标,上级拨款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7.51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2%。

(3)城乡社区支出25.21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年中据实追加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0.59万元,占0.5%,与年初预算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6.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7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调入职工2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81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相关规定,压减公用经费开支;二是财政根据实际情况调减指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8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14万元,下降28.2%。本年支出48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00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6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7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4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民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6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民政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3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2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81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相关规定,压减公用经费开支;二是财政根据实际情况调减指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6%。主要用于采购空调、台式计算机等货物支出和武隆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3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1项,涉及资金7673.9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经绩效自评,2022年度区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得分95.9分,等次为优。31个项目完成较好,绩效自评分值均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均为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冬梅,联系电话:023-77725759


附件下载:

附件一: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二: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三: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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