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2886/2022-00110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民政许准字〔2022〕12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事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9 |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武隆民政许准字〔2022〕12号)
重庆市武隆区义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呈报的《关于办理重庆市武隆区义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申请》己收悉。通过审查,符合现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核准,准予注册登记,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希望成立后,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诚信建设,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为我区的社会工作发展做出贡献。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30日内,办理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业务,并及时报我局备案。你中心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