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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2886/2024-00037 [ 发文字号 ] 武隆民政发〔2024〕8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其他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社事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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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承上启下推动武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区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和市民政局正确指导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思想指引、职责使命、根本动力、底线要求和文化内涵,坚持“一个统领”、抓实“三个一工程”、实施“一大改革”、推进“八项行动”、办好“六件实事”,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奋力推动全区民政工作实现渝东南领先、跨入全市一流。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联系群众、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工作举措。

(二)全面提高党的领导力组织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完善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铸魂体系。深化党的领导力组织力建设,全面提升“ 7个能力”。以“八张问题清单”为重要抓手,构建整体智治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努力交出“八张高分报表”。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推进模范机关创建行动,持续强化机关党建“三基”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于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抓好民政新闻宣传、政策理论研究、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保密、国家安全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开展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年初集中排查、每月动态排查,建立台账及责任清单。做好民政服务对象和民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半年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加强网站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控,将社会组织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纳入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民政对外宣传,深化民政政务宣传,弘扬民政正能量,传播民政好声音。

(四)优化干部队伍选育管用工作。完成机构改革工作。规范完善干部选任和交流政策制度。通过公开遴选、公开招考等方式,不断增添民政工作新生力量。落实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干部培训。加强民政各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相关领军人才、骨干人才。组织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曁“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四届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力推动各类“民政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培养壮大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

(五)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锲而不舍深化纠治“四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四说”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持续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监督管理。

二、抓实“三个一工程”,凝心聚力服务大局

(六)抓实川渝民政合作“一号工程”。在市民政局统筹指导下,主动积极推进与广安、乐山等市的合作,常态化开展川渝社会救助信息核查共享,积极争取老年福利共享试点,探索推进养老企业异地举办养老机构,协同开展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帮扶、“精康融合”行动,在市民政局的统筹安排下努力提高7项“川渝通办”事项通办深度和实效,推进打造川渝民生“幸福圈”。

(七)抓实民政数字化改革“一把手工程”。细化优化民政核心业务体系,完善数字民政系统架构,加强数据归集和治理。积极推进民政业务事项入驻三级治理中心。运用好智慧民政平台,加快培育典型应用案例。推广救助通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一件事”场景。

(八)抓实平安民政建设“一把手工程”。以“事故零发生、人员零伤亡、信访零反弹、舆情零扩散”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规范平安民政建设“日周月季年”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养老领域推广消防标准化建设成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医养结合机构重点检查。推进突出信访问题三年攻坚行动,建强民政信访工作阵地,进一步探索“信访+X”服务,贯彻落实《民政信访工作办法》,推进民政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快速处置机制。

三、实施“协同增效改革”,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效能

(九)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改革。积极争取将更多民政改革事项纳入区委重点推进改革清单。精心培育民政领域典型案例,认真总结推介民政改革经验,持续加强民政改革宣传。积极争取国家级、市级改革试点或示范项目放在我区实施,努力打造体现武隆民政辨识度的示范点和改革样板。

(十)打造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统筹救助政策措施,汇集多元救助力量,精准救助服务供给,早日建成武隆区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搭建救助工作平台、资源整合平台、惠民有感平台,重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边群体、刚性支出困难对象、孤困儿童以及其他低收入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帮扶服务。积极推进困难群众需求摸排、救助服务资源整合、救助服务供需对接,畅通联合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快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服务体系。

(十一)打造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充分利用存量闲置设施,拓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努力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一老一小”“一困一残”“一红一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探索打造集孵化培育、能力提升、学习交流、成果展示、信息发布、资源整合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

(十二)配合开展公益慈善服务联合体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市局公益慈善服务联合体试点项目,探索建设集组织培育、教育培训、文化交流、资源整合、成果展示、慈善体验、可持续发展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益慈善服务联合体。推动实现宣传慈善、交流慈善、链接慈善、汇集慈善、提升慈善、服务群众的功能,成为可持续发展、可复制推广的“公益慈善品牌”。

(十三)整合完善民政行政执法力量。认真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市局指导下,探索建立新的民政执法机制。整合区救助站、低保中心、殡葬管理所等相关科室取得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入区民政局行政执法队伍,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使用。持续推进民政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推进“精准保障 救在武隆”行动,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十四)实施分层分类救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配合做好专项救助扩围工作,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流浪乞讨、拾荒、务工不着、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

(十五)实施提质增效救助。加强乡村振兴防止返贫机制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有效衔接,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落实适度放宽准入条件,及时按规定将基本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根据市级相关要求,适时调整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完善临时救助措施,强化“小金额先行救助”和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取消户籍地限制,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十六)实施数字智慧救助。推进“渝悦·救助”应用建设和升级完善,拓展困难群众救助主动发现申请渠道,搭建社会救助供需对接帮扶通道,强化救助服务跨部门协同处置,建立救助数据共享开放机制。

(十七)实施物质+服务救助。开展“解需暖心”活动,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针对性帮扶服务。通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链接社会力量资源等方式,为有需要的分散特困对象提供照料服务、心理疏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帮扶服务,多维度拓展救助服务领域。

(十八)实施慈善+保险+救助。建立完善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的衔接,鼓励慈善、保险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增强低收入人口抵御风险能力。

(十九)实施党建+救助。强化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将走访、发现需救助困难群纳入村(社区)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推进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合,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五、推进“渝悦养老 银趣武隆”行动,开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新局面

(二十)构建协同高效的老龄工作格局。强化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健全老龄委工作体系和制度规则,明确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筹备召开全区老龄工作会议,按照市老龄工作要求,结合武隆实际,部署推进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任务。推动完善全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协调落实老年人出行、就医、办事等优待政策,发展银发经济。

(二十一)深化全面广泛的基本养老服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老年人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深入开展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主动纳入保障和服务范围。依托“时间储蓄”互助养老服务模式,规范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二十二)优化分层分类的养老工作体系。完善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机制,由兜底保障向社会普惠过渡。加大养老机构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力度,营造合法合规、安全健康的养老环境。推进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力争到年底全区55岁以下养老护理员持证率达到90%。

(二十三)完善便民利民的居家养老机制。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新建设老年食堂2家。推进1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深化“时间储蓄”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用活、用好积分互换、激励机制,探索“派单探访+按需探访+自主探访”相结合的多维关爱模式。

(二十四)打造数字养老的智慧服务模式。推广运行“渝悦·养老”云平台,拓展助餐、助浴、助医、定期巡防、紧急救援、服务咨询等日常功能。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张,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信息化、数据实时化。

(二十五)探索旅居结合的养老消费产业。利用武隆高山避暑优势,加快发展旅游养老、田园养老、旅居养老等养老服务新业态,探索康养产业、产权式康养物业等产业发展新模式,持续推进康养城镇建设。积极发展老年人文化活动产业,推动老年人“有所为”“有所乐”,带动低龄老年人互帮互助。

六、推进“武童守护 隆城有爱”行动,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二十六)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持续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大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助学”帮扶力度。持续加强区未保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大引入社会专业力量进驻区未保中心力度,拓展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二十七)推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实施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建立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实施“童心相伴”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民生实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筛查、干预、帮扶。做好常态化关爱与集中关爱相结合,开展走访探视、学习辅导、亲情陪伴、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十八)推动家庭监护能力建设。提升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质量,督促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完善委托照护制度,督促被委托照护人履行照护职责。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对监护困境儿童分级分类实施救助帮扶。落实《重庆市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办法》,健全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二十九)推动儿童福利能力建设。深化儿童主任赋能增效行动,开展优秀儿童主任典型选树、优秀关爱案例评选推介、优秀服务技能集中展示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完善儿童主任激励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数字化建设,赋能创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培育发展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为儿童福利工作提供有力补充及多样化服务。

七、推进“武社有为隆城筑梦”行动,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三十)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与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协同,推动全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社会组织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三纳入、一共享”工作,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三十一)强化社会组织能力提升。举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联动对接座谈会、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集中轮训、社会组织负责人专题培训。持续规范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指引等政策制度。

(三十二)强化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个一”专项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十三)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规范“登管分离”,严格开展登记审查,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层级、领域和类型布局。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探索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实现“有进有出”良性发展。持续强化涉企收费治理和会费规范管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持续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监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强化社会组织年检抽查。

八、推进“乡村著名 隆城记忆”行动,提升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水平

(三十四)稳慎优化行政区划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行政区划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开展行政区划战略研究,科学稳慎优化乡镇(街道)设置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

(三十五)深化地名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配套制度。深入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及时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通过百度、高德等互联网地图采集上图、准确标注乡村地名信息,切实把乡村地名“管起来”“用起来”,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建立第三批市级、区级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开展标准地名备案、公告,及时更新维护地名数据,推动共建共享。

(三十六)加强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及时稳妥处置边界争议,促进边界稳定和谐。配合涪陵区完成涪陵武隆线的联合检查。加快推进乡镇勘界争议的处理和成果审核报批。

九、推进“善满隆城情暖万家”行动,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七)全面推进“六个慈善”建设。推进法治慈善,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重庆市慈善条例》。推进阳光慈善,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开展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加强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日常监管和部门协同监管。推进社区慈善,持续推进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和慈善服务场景打造,推动城乡社区广泛开展慈善服务活动和慈善文化宣传。推进数字慈善,指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参与互联网募捐活动,推动慈善信息供需对接。推进惠民慈善,动员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帮扶活动。推进融合慈善,推动慈善与福彩项目融合策划、场景融合打造、文化融合宣传。

(三十八)积极营造“慈善武隆”氛围。做好2024年“中华慈善日”“重庆慈善周”集中宣传,召开2024年度慈善工作会议,广泛宣传慈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培育社会公众慈善意识。

(三十九)推动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福利彩票规范管理,大力发展“福店”等新型销售渠道。创新宣传营销内容和方式,有序开展市场宣传营销,提升各彩种销量。加强福彩公益品牌建设,加强公益金使用效果宣传。

十、推进“精康融合汇聚微光”行动,强化精神障碍人员关爱服务

(四十)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机构三级服务网络,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多元市场主体。2024年围绕“提质增效年”建设目标,在仙女山街道、长坝镇打造2个片区型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中心,以点带面的方式新建“渝康家园”社区康复站点8个,覆盖羊角街道、白马镇、和顺镇、双河镇、白云乡、大洞河乡、赵家乡、接龙乡、黄莺乡。着力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安全、平稳、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四十一)构建患者转介与康复服务平台双向衔接机制。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有效对接全国统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和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康复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45%以上。

(四十二)推进城乡康复服务协调发展。依托精神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引导城市精神卫生优质服务资源到农村乡镇、村(社区)开展康复服务,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效果明显、方便可及的农村地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4年底,全区100%的街道、60%的城市社区和60%的乡镇开展精康服务。

十一、推进“逝有所安故有所尊”行动,巩固深化殡葬改革成果

(四十三)稳妥启动火葬区调整。加快火葬区调整步伐,邀请市城市管理学院专家因地制宜的为我区制定《武隆区火葬区、土葬改革区划定实施方案》,报市民政局研判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四十四)加强惠民便民利民服务。将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纳入节地生态安葬试点范围,引导群众接受节地生态葬。落实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政策,强化96000殡葬热线便民服务功能,优化公民身后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殡葬服务。

(四十五)不断强化跨部门监管。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强化殡葬市场监督管理。加强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定价制度,落实殡葬服务收费项目、依据、服务标准、监督电话公开制度。开展公益性公墓收费情况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四十六)持续开展违建墓地成果巩固。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全区每年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从制度上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强化殡葬领域跨部门监管,破解殡葬执法难问题,严厉查处违建墓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墓地,对新增违建墓地实行“零容忍,确保零增长”,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

十二、办好“六件实事”,提升惠民利民服务质效

(四十七)办好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实事。启动1个农村公益性示范安葬(放)设施建设。完成武隆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十八)办好“童心相伴”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实事。对全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全覆盖开展心理健康团辅,加强儿童及监护人(委托照护人)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家庭教育,组织亲情陪伴、家庭团聚活动,引导监护人(委托照护人)增强监护照料、亲职教育、心理关爱的意识和能力。实施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对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实施小组、个案服务,联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关爱。

(四十九)办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事。加大适老化改造政策宣传力度,动态更新适老化改造家庭清单库,按照“一户一案”定制个性化改造方案,计划完成适老化改造100户。持续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0张。

(五十)办好散居特困人员“解需暖心”实事。加强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动态摸排,细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等措施,逐一签订并落实照护服务协议,切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及时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进行集中供养。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加强对部分及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跟踪关注,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照护服务落到实处。

(五十一)办好老年助餐服务实事。完善老年人助餐扶持政策,在设施场地使用、人力资源保障等方面加大食堂建设扶持力度,支持依托闲置国有资产、存量商业和社区用房举办老年食堂。打造市级示范老年食堂1个,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食堂 +健康”“食堂 +文娱”“食堂 +教育”,把食堂打造为“课堂”“会堂”,更好满足老年人交流交往所需。

(五十二)办好打造特色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实事。建设仙女山天衢公园结婚登记户外颁证基地,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标准化、规范化婚姻登记户外服务场所。塑造“仙山为盟·白马为誓”婚恋品牌,大力宣传婚俗改革,打造具有武隆特色的婚姻登记机关,加快推进婚恋产业链有关工作,助力“甜蜜经济”发展。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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