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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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392A/2021-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重庆市武隆区国有白马山林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国有白马山林场是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所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牌子。

主要职责:保护管理国有白马山林场,促进林业生态发展;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育保护森林资源,承担辖区内限额采伐管理、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林业有害生物防(除)治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白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建档、科研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生态保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车盘管护站、竹坝管护站、红庙管护站、黄柏淌管护站。至2020年末,在编在职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56人,遗嘱人员8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下的二级预算单位,无其他下级单位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53.74万元,支出总计453.74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48.44万元、减少9.6%,主要原因是2020年8月划转7人到区湿地保护中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53.74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502.18万元减少48.44万元,减少9.6%,主要原因是2020年8月划转7人到区湿地保护中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3.7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53.74万元,较2019年决算支出数502.18万元减少48.44万元,减少9.6%,主要原因是2020年8月划转7人到区湿地保护中心。其中:基本支出453.74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3.7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44万 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2020年8月划转7人到区湿地保护中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44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2020年8月划转7人到区湿地保护中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3.74万元,占100.00%。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53.74万元,较2019年决算支出数502.18万元减少48.44万元,减少9.6%,主要原因是2020年8月划转7人到区湿地保护中心。其中:基本支出453.74万元,占100.00%。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之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数据上年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0.6万元,占3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5万元,增加8.5%,主要原因是正常调整离休费和相关社会保障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19.59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减0.00%,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3)农林水支出235.63万元,占5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7万元,减少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0年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安葬费,部分项目资金的增加,减少2020年8月划转7人到区湿地保护中心的工资、人员经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17.91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减0.00%,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8万 元,下降5.3%,主要是2020年8月划转7人到区湿地保护中心的工资等减少;公用经费3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因防火宣传经费增加,森林巡护任务加重,同时减少2020年8月划转7人到区湿地保护中心的费用。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1万 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自然保护区巡护巡查力度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大,公务用车的次数增多,车辆老化造成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2020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保护区督查、森林防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是协调办室联合用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次数。

4、公务接待费1.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林业部门指导检查工作、调研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但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进行接待,不该接待坚决不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2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2.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参加上级组织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87.5%,主要原因是上级林业行业组织培训次数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车辆主要是用于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宣传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项目。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0年度无项目。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0年度无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度无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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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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