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林业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392A/2020-015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一是保护森林公园、林场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其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资源保护等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二是拟订辖区内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预案,负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一切林业业务工作;三是协助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四是拟订辖区内的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五是完成区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编制情况:根据《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隆府办﹝2010)50号)文件精神,编委核定我处事业编制11名,现实有在编职工10人、退休职工21人、遗属2人,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机构改革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37.28万元,支出总计237.28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8.3万元,上升19.2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森林防火物资的购买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28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3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8万元,占100%;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3万元,上升19.25%。主要原因2019年度森林防火物资的购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2万元,上升6.47%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3万元,上升19.2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森林防火物资及病虫害防治药品购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2万元,增长6.47%。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不足,按规定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04万元,占29.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93万元,占7.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农林水支出140.09万元,占59.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2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级调标、增加月考核、追加办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费用。

4.结转结余情况:本年无结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收入237.2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45万元,较上年增加38.7万元,主要原因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级调标、增加月考核。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8.81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印刷森林防火物资宣传资料等相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年无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04万元,占29.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比例进行了调增。

2)卫生健康支出17.93万元,占7.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调整。

3)农林水支出140.09万元,占59.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2万元,增长8.12%,主要原因是印刷森林防火物资宣传资料增加,加大了对林区的植树补植等。

4)住房保障支出9.22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相同。本年无人员变化,无增减变化。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处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相对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主要根据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检查、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处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相对下降。

公务接待费1.11万元,主要用于我处主要负责接待国内其他县市、市级和区县旅游局、林业局、以及旅游营销、招商引资单位到我处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处这一年招商引资、其他县市、市级和区县旅游局、林业局、以及旅游营销、到我处学习调研的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对增加但我处一直以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0.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26 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10元,车均维护费4.75万元,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邮箱:727917324@qq.com  联系电话:023-7771260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