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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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392A/2020-015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重庆市武隆区国有白马山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重庆市武隆区国有白马山林场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重庆市武隆区国有白马山林场为全额拨款公益型一类事业单位,一是编制国有林场规划,负责辖区内的小片国有林规划管理;二是森林培育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病虫害防治预案及监督管理,保护好动植物资源和生物物种多样性,以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三是拟定辖区内森林防火预案及管理,杜绝盗伐乱伐的涉林案件;四是完成区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行政办公室、财务室、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竹坝管护站、红庙管护站、黄柏淌管护站。至2019年末,在编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59人,遗嘱人员7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本单位未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02.18万元,支出总计502.18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3.62万元、增长10.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在职人员正常晋升。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02.18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448.56万元增加53.62万元,增加11.95%,主要原因是2019年防火宣传经费增加,森林巡护宣传任务加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1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02.18万元,较2018年决算支出数据448.56万元增加53.62万元,增加11.95%,主要原因是2019年防火宣传经费增加,森林巡护宣传任务加重。其中:基本支出502.18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2万元,增长10.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在职人员正常晋升,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安葬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52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晋级调资、在职工资调标、离退休人员死亡追加办理抚恤金、追加办理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或职业年金等费用。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1.86万元,占32.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2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整离休费和相关社会保障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4万元,占8.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万元;农林水支出279.68万元,占55.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安葬费,部分项目资金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8.39万元,占3.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502.18万元,较2018年收入决算数448.56万元增加53.62万元,增加11.95%,主要原因是2019年防火宣传经费增加,森林巡护宣传任务加重。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18万元,较2018年决算支出数据448.56万元增加53.62万元,增长了11.95%,主要原因是2019年防火宣传经费增加,森林巡护宣传任务加重。其中:基本支出502.18万元,占100.00%。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0.00万元,较之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数据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防火宣传经费增加,森林巡护任务加重。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1.86万元,占32.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2万元,增加9.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积金缴纳比例进行了调增。

2)卫生健康支出42.24万元,占8.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调整。

3)农林水支出279.68万元,占55.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44万元,增加12.67%,主要原因是防火宣传经费增加,森林巡护任务加重。

4)住房保障支出18.39万元,占3.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7.33万元,较2018决算数416.37万元增加20.96万元,增长5.03%,公用经费39.82万元,较2018年公用经费决算数32.19万元增加7.63万元,增加23.7%,主要原因是防火宣传经费增加,森林巡护任务加重。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在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9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4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据9.18万元减少5.04万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2019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保护区督查、森林防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减少出车次数,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林业部门指导检查工作、调研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进行接待,不该接待坚决不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9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7.1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车辆主要是用于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宣传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2019年本单位无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2019年本单位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4.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2019年本单位无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 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10605

重庆市武隆区国有白马山林场20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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