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392A/2020-015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4 | [ 发布日期 ] | 2020-08-24 |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全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指导其他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定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市级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组织实施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全区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隆委办字〔2019〕52号)的规定,区林业局下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计划统计科、行政许可科、生态修复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应急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
区林业局下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森林公安局、重庆市武隆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重庆市武隆区林政执法监察支队、武隆区林木种苗管理站与局机关统一进行预决算。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政法专项编制18名、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16名、林木种苗管理站4名、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19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区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办发[201发〔2019〕28号)的要求,将区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承担的世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和审批等方面的行政职能划入区林业局,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区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并将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5人连人带编划入区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并于2019年6月份,人员全部到位,重庆市武隆区林政执法监察支队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7734.99万元,支出总计37734.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29809.44万元增加7925.55万元、增长26.59%,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项目转资金比2018年年初结项目资金增加10651.94万元导致。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459.3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22185.69万元减少2726.39万元,减少12.29%,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减少6万亩,资金量减少5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59.30万元。 一一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427.15万元,较2018年决算支出数据9119.22万元增加6314.93万元,增长了69.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5人连人带编划入区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另种苗站遴选1人,人才引进1人,共计增加7人,基本支出增加74.87万元,2017年、2018年项目相应完工验收,加大了支付力度,项目支出增加623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06万元,占10.48%;项目支出13811.09万元,占89.5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307.83万元,较之2018年决算结转结余数20690.22万元增加了1617.61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多为生态性项目,实施受季节影响较大,款项支付期限较长,故项目结转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692.67万元。与2018年29767.1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25.54万元,增长26.63%。主要原因是加大2018年度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及资金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59.30万元,较2018年收入决算数22185.69万元减少2726.39万元,减少12.29%。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减少6万亩,资金量减少54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27.15万元,较2018年决算支出数据9119.22万元增加6314.93万元,增长了69.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5人连人带编划入区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另种苗站遴选1人,人才引进1人,共计增加7个人的支出,基本支出增加74.87万元,2017年、2018年项目相应完工验收,加大了支付力度,项目支出增加623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06万元,占10.48%;项目支出13811.09万元,占89.52%。较年初预算数12761.65万元增加了2665.50万元,增加20.89%。2017年、2018年项目相应完工验收,加大了支付力度。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22265.52万元,较之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数据20647.91万元增加了1617.61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多为生态性项目,实施受季节影响较大,款项支付期限较长,故项目结转大。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8.40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2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进行了调减。
(2)卫生健康支出86.54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7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5,860.14万元,占37.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4.14万元,增长168.08%,主要原因是加大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的支付进度。
(4)农林水支出9,184.14万元,占59.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0.25万元,下降9.82%,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实施因受季度的影响,周期较长,且验收是分三次验收,资金的支付是根据验收结果进行支付。
(5)住房保障支出67.93万元,占0.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0.00万元,较2018决算数1154.59万元增加25.41万元,增长6.49%,公用经费436.06万元,较2018年公用经费决算数386.59万元增加49.47万元,增加12.80%,主要原因是2019年6月机构改革,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5人连人带编划入区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另种苗站遴选1人,人才引进1人,共计增加7个人的支出。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51万元,较2018年决数数据73.15万元减少26.64万元,主要是因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较年初预算数54万元减少7.49万元,下降13.8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03万元,是由区政府组团,由常务副区长胡珍强带队,我部门主要领导黄廷明局长参加到韩国、日本进行旅游推介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7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19年我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一一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林业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5.43%。较2018年决算数33.35万元减少0.25万元,下降0.75%。 一一 公务接待费9.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林业检查指导相关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3万元,下降33.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进行接待。较上年支出决算数13.1万元减少3.73万元,下降28.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进行接待,不该接待坚决不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96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386.59增加49.47万元,增长12.8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5人连人带编划入区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另种苗站遴选1人,人才引进1人,共计增加7个人的支出,本年因工作原因,增加出国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巡查,防火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总体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区级补偿、农业保险保费区级补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等4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667.21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23个,为良的有13人,中的有7个,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开展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保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作,增加了林农收入,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持水土流失,涵养水分,改善空气质量,减少乱砍滥伐,推进了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自评表
2019年病虫害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完成5.57万亩松材线虫的除治工作,防止疫木的流失,全年实际完成除治松杜线虫5.57万亩的除治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5.57万亩的除治任务,减少疫木的流失,二是减少了病虫害蔓延,避免森林覆盖率的下降,减少林农的损失。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19年病虫害防治 | 联系人及电话 | 023-77712153 | |||
主管部门 | 区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区林业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0 | 总量 | 5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 | 其中:财政资金 | 5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除治松杜线虫5.57万亩 | 实际完成除治松杜线虫5.57万亩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产出 | 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区松材线虫除治5.57万亩,严防疫木流失 | 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区松材线虫除治5.57万亩,防止了疫木流失 | 100% | |||
效益 | 减缓虫害蔓延速度,避免森林覆盖率下降,减少林农损失。 | 减缓虫害蔓延速度,避免森林覆盖率下降,减少林农损失 | 90% | |||
满意度 | 90% | 95% | 100% | |||
管理 |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疫木监管,及时疫木处置,严格检疫执法 |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疫木监管,及时疫木处置,严格检疫执法 | 90% | |||
...... | ||||||
总分 | 90 | 等级 | 优 | |||
说明 | 无 |
2019年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采购防火物资一批:采购话筒900个,宣传资料10万份,水泵配件30个,导板15块,链条50根,全年实际完成了采购任务,并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配备防火物资,有效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减少了经济损失。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19年森林防火 | 联系人及电话 | 77712153 | |||
主管部门 | 区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区林业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30 | 总量 | 3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 | 其中:财政资金 | 3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采购防火物资一批:采购话筒900个,宣传资料10万份,水泵配件30个,导板15块,链条50根 | 采购防火物资一批:采购话筒900个,宣传资料10万份,水泵配件30个,导板15块,链条50根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产出 | 采购防火物资一批:采购话筒900个,宣传资料10万份,水泵配件30个,导板15块,链条50根 | 采购防火物资一批:采购话筒900个,宣传资料10万份,水泵配件30个,导板15块,链条50根 | 100% | |||
效益 | 预防森林火灾,减少经济损失,加强防火物资储备 | 预防森林火灾,减少经济损失,加强防火物资储备 | 95% | |||
满意度 | ||||||
管理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执行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执行 | 100% | |||
...... | ||||||
总分 | 95 | 等级 | 优 | |||
说明 | 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联系方式:023-7771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