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217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9-08-30 |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三是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编制和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依法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批);负责天然林保护和生态效益直补工作。四是承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五是承担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白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和国有林场建设和管理的责任。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六是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提出林业改革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监督指导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七是承担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查研究产业政策,开展产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引导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八是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案件的查处,侦破查处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九是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十是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十一是承担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十二是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和环境安全相关职责。十三是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隆府办﹝2010)50号)文件规定,我局共计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计划统计科、造林绿化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政资源科、行政许可科、林业产业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相关文件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工勤人员3名,共计19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下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森林公安局、重庆市武隆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重庆市武隆区林政执法监察支队、武隆区林木种苗管理站与局机关统一进行预决算。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8名、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17名、林木种苗管理站4名、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14名。
(四)机构改革情况。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9809.44万元,支出总计29809.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35.12万元、增长67.71%,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增加4120万元,农林水增加4369万元,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新一轮退耕、市级下达森林植被恢复等项目较之2017年都大幅度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22185.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623.75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9119.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690.22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185.6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494.12万元,增长62.04%,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国土绿化提升行动1355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较2017年增加5万亩,项目款增加4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85.6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11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01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公用经费标准的调整,基本支出增加24.73万元,以前年度项目相应完工验收,项目支出增加31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19万元,占16.90%;项目支出7578.04万元,占83.1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69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96.11万元,增长130.04%,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多为生态性项目,实施受季节影响较大,且验收分三次进行,款项支付期限较长,故项目结转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18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94.12万元,增长62.047%。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国土绿化提升行动1355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较2017年增加5万亩,项目款增加4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76.42万元,增长140.9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农业保险保费用174.5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及现金补助7200万元,天然林保护140万元,第二批中央林业改发展资金1369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500万元,国土绿化提升行动1355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874万元,松材线虫病防治100万元,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287万元,市级农业专项资金4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581.4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1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01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公用经费标准的调整,基本支出增加24.73万元,以前年度项目相应完工验收,项目支出增加31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19万元,占16.90%;项目支出7578.04万元,占83.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05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多为生态项目,多数项目验收要分三次,资金划拨也要分三次。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64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96.11万元,增长130.66%,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多为生态性项目,实施受季节影响较大,且验收分三次进行,款项支付期限较长,故项目结转大。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4.72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3万元,增长57.08%,主要原因是追加补发了退休人员2016-2017年健康休养费用54.64万元,追加了黄宗谷、邵征回、窦元祥等抚恤金27.96万元,追加高毅退休一次性补贴2.24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3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节能环保支出2,944.04万元,占32.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04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的项目款项。
(4)农林水支出5,800.15万元,占63.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38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多为生态性项目,实施受季节影响较大,且验收分三次进行,款项支付期限较长,故项目结转大。
(5)住房保障支出57.96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35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追加补发了退休人员2016-2017年健康休养费用和在职人员的增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8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3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实际支出中无出国出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31万元,增长79.11%,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购了一台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学习交流。
公务车购置费26.70万元,主要用于新购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在实际购置时,本着节约原则。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因原公务用车年限过长,车况较差,已达到报废标准,我局进行了报废,重新购置了一台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林业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是年中报废了一台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93万元,增长26.23%,主要原因是2018年迎接市级和国家级的环保督察和森林督察,公务用车频率较大,发生的费用相对2017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13.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林业检查指导相关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15.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进行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进行接待,不该接待坚决不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1,5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73元,车均购置费26.70万元,车均维护费4.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3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巡查,防火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服务采购29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34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合同47.82万元,占政府采购合同的13.92% , 主要是采购办公设备,如电脑、办公桌椅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总体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区级补偿、农业保险保费区级补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90.6万元。区财政对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评价,涉及金额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保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作有助于保护武隆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一定程度提高了林农抗风险能力,提高林农收入,推动全县生态发展。
(二)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对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区级补偿、农业保险保费区级补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90.6万元。
2018年武隆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名称: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 ||||||
项目名称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区级资金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142 | 执行数 | 142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2 |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 142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执行数 | 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初计划 | 实际完成 | 完成程度(%) | ||
权重(分) | 得分 | |||||
产出 | 直补142万元 | 142万元 | 100 | 40 | 40 | |
效益 | 林农受益142万元 | 142万元 | 100 | 40 | 40 | |
满意度 | 林农满意度达到100% | 满意度达80%满意 | 80 | 8 | 8 | |
管理 | 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 | 基本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 | 80 | 8 | 8 | |
总 分 | 96 | |||||
自评等级 | 优 | |||||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
单位负责人: | 填表人:王小林 | 联系电话:77712153 |
2018年武隆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名称: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 |||||||||||
项目名称 | 森林保险区级资金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48.6 | 执行数 | ||||||||
其中:财政资金 | 48.6 |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 48.6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执行数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初计划 | 实际完成 | 完成程度(%) | |||||||
权重(分) | 得分 | ||||||||||
产出 | 计划完成公益林保险213.13万亩,商品林保险3.0249万亩 | 实际完成公益林保险213.13万亩,商品林保险3.0249万亩 | 100 | 40 | 40 | ||||||
效益 | 提高林农抗风险能力,提高林农收入,推动全县生态发展 | 一定程度提高了林农抗风险能力,提高林农收入,推动全县生态发展 | 90 | 40 | 36 | ||||||
满意度 | 林农满意度达到100% | 林农满意度达到85% | 85 | 10 | 8.5 | ||||||
管理 | 财务制度健全,资金分配合理,保费划拨及时,资金使用合规 | 基本做到了财务制度健全,资金分配合理,保费划拨及时,资金使用合规 | 85 | 10 | 8.5 | ||||||
总 分 | 93 | ||||||||||
自评等级 | 优 | ||||||||||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
单位负责人: | 填表人:王小林 | 联系电话:77712153 | |||||||||
2018年武隆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名称: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 |||||||||||
项目名称 |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专项经费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100 | 执行数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 |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 10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执行数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初计划 | 实际完成 | 完成程度(%) | |||||||
权重(分) | 得分 | ||||||||||
产出 | 按照《松材线虫病除治技术规程》,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2.62万亩,对疫点2公里范围之内的农户进行疫木清理。 | 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2.62万亩,清理死松树11833株;完成农户疫木清查15424户,清理松枝等11.2万斤左右。 | 100 | 40 | 40 | ||||||
效益 | 减少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有效保护武隆森林资源 | 减少直接经济效益达1643万元,保护武隆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 100 | 40 | 40 | ||||||
满意度 | 预计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 | 80 | 8 | 8 | ||||||
管理 | 制定《武隆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质量验收办法》,资金使用合理,经费划拨及时 | 制定了《武隆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质量验收办法》,资金使用合理,经费划拨及时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98 | ||||||||||
自评等级 | 优 | ||||||||||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
单位负责人: | 填表人:王小林 | 联系电话:77712153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联系方式:023-7771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