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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0194XK/2020-00194 [ 发文字号 ] 武隆科技发〔2020〕5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武隆区科技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科技服务中心:

《武隆区科技局机关管理制度》经局党组研究,再次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武隆区科委机关管理制度》(武隆科委发〔2018〕11号)废止。

附件:武隆区科技局机关管理制度

                      

 

 

附件

武隆区科技局机关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上班时间上、下班时间严格按区委区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上班时间必须认真工作,不得在网上闲聊、炒股、网购、看影视、游戏和玩微信等。

(二)迟到、早退:按照上下班时间规定,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视为迟到或早退。

(三)离岗:工作时间因故需要离开岗位(如外出开会、学习、出差、下乡或办事等),应及时将去向报告办公室,便于工作联系。

(四)请假: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书面假条,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返回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请假程序为:一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一天以上向主要领导请假,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手续须报办公室审核并经领导签字同意后返回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返回单位后要及时销假。凡不假自走,或超期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假者,一律视为旷工。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3个工作日以内,当月不超过4个工作日。请病、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不包括10个工作日)的,相关手续审批、备案以及待遇发放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隆人社发〔2018269号)文件执行。

(五)休假:法定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公伤假、年休假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期间的待遇以及旷工的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请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凭医院诊断意见)超过两个月的,年终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公文办理制度

(一)原则: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应传必传,应发必发,应办必办,应存必存;应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按期办理,不得延误、推诿。不必要的文件不发,不规范的文件不发。

(二)程序

公文办理分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承办、归档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登记、校对、审核、签发、用印、传递、归档等程序。

1、收文:做到及时登记、及时传阅、及时办理、不丢失、不滞留、不遗漏。收发文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由局办公室统一收发、拟办、传递、用印、归档。办公室收到文件后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主要领导签批、分管领导详阅、主办科室承办。区委、区府及领导交办事项(尤其是在公文上作出批示的)、需要办理的重要文件,交由主要领导签批,办公室人员作好登记,并制成督查督办表,发给相关科室办理。同时,由办公室按照领导批示的办理要求,进行督查反馈,确保领导批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公文办结后,交办公室存档。收文原则上三日内办理完毕。

办公室不受理未经收发人员签收的公文,相关领导和科室工作人员通过参加会议、自己接受等渠道接收的公文,返回单位后,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收发人员登记,按程序办理。

2、发文:全局性或重要文件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起草,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主要领导签发;其他文件由科室负责起草,经分管领导签发。所有文件印制,由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文须在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印发完毕。

三、公文保密制度

(一)严格按照《保密法》要求划分文件、纪要、资料的秘密等级,密级的划分,由承文人提出,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选编、汇编秘密文件,不得擅自降低或解除原密级。

(二)涉密文件应由专人管理。秘密文件、资料、电报、档案等的印制、收发、传阅、办理、保存、归档、摘抄、利用,必须执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没有经过发文机关同意不得复制、传输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图纸;严格控制秘密文件的发文范围,不得擅自扩大阅读、分发范围;不得私自复制、摘抄、保存(包括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在内);未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禁止全局职工私自将局党组、局科室和局领导发送在局内网、微信群、QQ群等学习文件、会议传达材料及其他学习资料传送给其他部门或乡镇(街道)、企业的单位或个人,违者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严肃追责。

(三)调动工作和退休时,必须把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图纸、涉密计算机、涉密笔记本电脑、光盘、U盘、工作记录本等进行清理、清退和移交清楚,不得自行带走或销毁。

(四)对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收集归档。销毁秘密文件要先登记,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签字后,派专人送到区机要保密局;需销毁的内部文件、资料,装袋后交由局办公室用碎纸机统一处理,严禁向废品收购站出售(含一般性红头文件内部资料及有关重要图纸、规划文本等)。

(五)秘密文件应制订清退、催退制度;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局主要领导和区委保密部门追查处理;

四、职工学习(活动)制度

(一)单位组织开会、学习或其他集体活动,一律作为工作出勤考勤,全体职工应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向组织者或主持人请假。

(二)凡市上或区上组织的会议、培训、活动等,相关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三)职工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各召开一次,议题由各成员提出,交主要领导汇总并形成书面议题上会,会后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若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确定召开。

(五)支部会:原则上每月一次。支部会(包括主题党日活动)由支部书记主持,其他支部学习活动按规定执行。

(六)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党组书记主持。

(七)班子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题和召开时间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要求确定。

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组议事规则依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武隆区科委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武隆科委党组发〔20188号)文件执行。

行政办公会议: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会议、文件和讲话精神;

2研究解决单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专项事务;

3研究班子成员、下属和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分工调整事项;

4研究制定、修订或废止机关文件和工作制度;

5、研究讨论本单位涉及的改革、发展、稳定等问题;

6、统筹安排单位的重要活动;

7、研究落实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指示和批示;

8、研究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

(二)议事程序及要求

1、行政办公会应当有全部班子成员或三分之二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该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2、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下述程序进行:

1)会前协商。研究决策类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除外)。决策前要向班子成员预告并征求意见。议题应在相关班子成员间作会前协商,然后由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纳入会议议题。

2)准备资料。凡提交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提出或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汇总,经委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会议讨论;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多个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分管领导之间要做好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由主办的领导提交办公室汇总。凡应协商而未按程序协商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观点、措施或建议明确。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单、议题汇报说明及相关材料)一般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到会人员。

4)充分讨论。根据会议议题,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班子成员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半数为通过,对一时不能决定的事项留待下次研究。

办公室须安排专人如实记录,须将每位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

6)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须形成由记录人、班子成员、主持人签字的书面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编发会议纪要,由班子成员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分送领导和各科室。

会议应及时制作会议档案,包括会议议题单、会议原始记录、书面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有关材料。会议档案须永久保存并按档案要求办理。

(四)议事纪律

1、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因在工作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决定的,可以向主要负责人提出建议。在会议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应坚决执行原有的决定,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2、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条例,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任何人都不得向外泄露。否则,应按照党章和有关党纪规定予以处理。

3、对应及时向下属通报的会议内容和决策事项,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或由分管领导向下属工作人员传达、部署,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安排”的原则,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

2财务支出坚持财务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原则,日常性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分管财务领导发生的支出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

3、各项支出必须执行“先批后支”的原则。

(二)预算管理: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按部门预算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确因特殊情况需追加或调整预算的,应按财政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执行。

(三)收入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局机关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及时上交区财政收入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支出管理:支出管理原则:严格执照预算执行,遵循“谁经办、谁负责”,所有经费支出必须支持“事前报告、一事一结、及时报账”的原则。经办人对发票和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人员对报账手续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1、基本支出

1)经办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类整理,粘贴原始凭证和附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在有效发票上签注用途并签字;

2)会计对原始凭证进行审签(会计发生的支出由出纳审签),非有效票据或报销要素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签;

3)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报销。

2、项目支出

1)经办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类整理,粘贴原始凭证和附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在有效发票上签注用途并签字;

2)会计对原始凭证进行审签(会计发生的支出由出纳审签),非有效票据或报销要素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签;

3)项目分管领导审签;

4)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报销。

(五)公务卡结算规定

职工在支付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水费、电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有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时,对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时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对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采取单位转账或现金支付。

(六)差旅费规定

职工出差学习、培训、考察等差旅费用报销按照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武隆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1818号)和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重庆市武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出差地交通费收交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19149号)文件执行。

(七)公务接待报销

1、公务接待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执行重庆市武隆区机关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内公务接待等活动管理要求的通知》(武隆机管发〔201917号)文件规定。一律禁止签单欠账,接待结束随即填写清单报账。报销需附考察函、通知、接待方案、接待费原始发票、POS单等相关依据。培训、会议等发生的接待费还需附培训通知及签到册等,外出考察因工作需要宴请接待的,需附接待方案。

2、杜绝客少主人多的铺张接待,来客10人以内,接待人员不超3人,来客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并坚持无关人员不参与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不予接待。

(八)借款规定

加强个人借款日常管理,单位出纳人员可以借用少量备用金,其余人员出差、办事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借款。对职工办理调出、退休、解聘时需还清个人借款并由财务人员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办理。

(九)采购管理规定

1、低值易耗品采购

1购买单价在3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办公室采购;购买单价在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但不需进入区政府采购程序的物品,请示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安排专人购买。

2一般性采购和不需进入区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由办公室负责牵头采购、管理、发放,且采购实行双人采购。

3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且不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的采购程序:需用科室申请→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办公室采购、发放→领取。

2、固定资产采购

(1)单价在规定标准(一般设备(施)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施)价值在1500元以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实行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2)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按照区政府的相关规定统一采购

(十)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1、固定资产人员管理职责

1)审核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登记;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造册,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2、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修理或更换;

(十一)其他

支部活动、工会活动经费等费用按区财政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七、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公务车管理职责。由办公室遵循效能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负责局机关车辆日常调度和驾驶员日常工作管理;负责车辆的保养、修理、保险、理赔及车辆年检等安排、协调,具体办理由驾驶员负责。

(二)车辆使用及管理:局机关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度,所有用车均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派遣;办公室根据情况及科室用车需要,按申请先后和轻重缓急进行派车;一般情况下提倡区外出差乘座公交车,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可派出随同。

1公务车辆应首先保证本单位的公务活动使用,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对外使用或外借,确需对外使用或外借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2公务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严禁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驾驶;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和外借用车,其消耗、费用以及造成的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并严肃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

3、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加油,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充值,发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办公室建好公务车辆加油台账,对公务车辆燃油实行统一管理;每次加油时,由驾驶员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结束后立即将油卡交回办公室,必须由驾驶员和车辆使用人员在加油小票对里程止数和加油数额进行签字确认,办公室对加油情况作好登记;并适时对各车行驶里程、加油升数进行油耗核算,督促驾驶员节约用油,强化公务车辆百公里油耗管理。办公室按年度将每台公务车辆的行车里程、燃油量和百公里耗油量进行统计汇总。

(三)驾驶员职责:要安全文明行车,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公务用车的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严禁故意违章驾车,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2、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与他人驾驶,如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3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到出车及时,听从局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驾驶员在接到单位用车后,需保证30分钟内到达。

4驾驶员应爱护车辆,根据车辆情况定期保养,认真作好行车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容、车况,保证油量充足。公务车辆要定期进行内外清洗,常态性保持车辆整洁。按时办理车辆保险,不能发生脱保现象,严格控制车辆安全风险。出车时,必须按用车人要求准时准点,不得影响工作。

5、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政府大院指定位置,如需在外停放须提出申请,并经主要领导同意,保证车辆安全,自行承担停车费用。

(四)车辆维修。局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保养由办公室牵头,驾驶员具体负责落实;驾驶员应随时掌握车辆维修的状况,维修保养必须及时,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实行审批制,一般维修(5000元以下)申请必须由局分管机关的领导把关审批,大修(超过5000元以上)申请必须由局分管机关财务的领导审批后再由主要领导把关审签,数额较大的由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才能送修。维修后,财务人员根据车辆维修发票和维修明细结算清单履行报销手续,经经办人员签字、领导审签后实行转账结账或公务卡结账,不实行现金支付。

八、印章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由区科技局管理的印章和党组织、财务、工会、下属事业单位等特定科室管理的印章。印章由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必须依次登记、签字;启用新印章时,旧印章应交档案室封存;局办公室定期检查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区科技局具体各类印章管理如下:

1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局印章管理:用于以区科技局名义发出的需要盖章证明的公文、证明、表册资料等;一般情况下局内部科室因工作需要使用印章由办公室掌握;凡使用该印章,经局主要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才能使用;该印章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

2中共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印章管理:用于以区科技局党组名义发出的需要盖章证明的公文、证明、入党志愿书、表册资料等;凡涉及对外使用该印章的,须经局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使用;该印章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

3中共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局支部委员会印章管理:用于以局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需要盖章证明的公文、入党志愿书以及报表、审批表等;一般情况下,局党支部因工作需要正常使用印章的由支部书记或办公室掌握,凡涉及对外使用印章的须由支部书记签字批准后使用。凡使用该印章,须经局机关支部书记签字批准后使用;该印章由局党支部负责管理。

4、局财务印章管理:用于因办理相应业务工作需要盖章证明的函件及报表、审批表;凡使用财会印章,须经局主要领导或局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字批准后使用;财会印章由局财务人员负责管理。

5、局工会印章管理:用于因办理相应业务工作需要盖章证明的函件及报表、审批表;凡使用工会印章,须经局主要领导或局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字批准后使用;工会印章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

6、局下设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区科技服务中心的印章需按照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使用,其印章由事业单位法人负责管理。

7、个人印鉴的使用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九、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保密纪律观念,严守档案管理秘密。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收集、整理有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时完成档案归档、立卷工作。

(三)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阳光直射等六防措施,切实确保档案安全。对库存档案,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四)档案的归档、销毁要严格登记并备有领导签批手续;档案原则不外借,如确需借阅和抄、印,须经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批准。

(五)档案管理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将保管的文档逐卷逐件进行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十、勤政廉洁制度

(一)全体职工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并严格执行市级、区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纪律各项规定;区纪委监委机关有关廉洁从政要求和本单位相关制度规定。

(二)严禁以权谋私。不准利用检查工作、评审项目、验收项目等机会收受、索要礼品或好处费,严禁吃拿卡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吃喝和请客送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时,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出差、开会期间要按规章制度办事,在外期间不得有以任何名义影响工作和有损单位形象的事情发生。

(三)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外出工作轻车简从,少花钱多办事,不搞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讲派头,只求工作实效。

(四)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利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进入茶馆和各娱乐场所。

(五)区管干部自觉申报个人事项,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有关反腐倡廉规定;全体职工按规定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

(六)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廉政建设监督,推行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凡查证属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信访接待及处理制度

(一)信访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信访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实行首接首问制,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疏导,能解决的及时办理,不能解决的作好解释说明。

(三)处理信访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绳,做到不分亲疏,公开、公平、公正,遇到急办或难办信访要及时报告。

(四)涉及多个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信访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会商处理。

(五)做好信访工作记录、资料收集,健全信访档案。

十二、卫生管理制度

(一)要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积极参加机关环境卫生的清扫活动,保证有一个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办公室坚持每天打扫,做到室内干净卫生,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外经常保持整洁。

(三)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杂物,不乱倒污水,自觉维护机关卫生。

(四)禁止在机关内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十三、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理念,强化责任考核。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办公区域遇有陌生人员逗留要主动询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四)工作区域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经常性检查插板状况,不得超负荷运行,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五)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作出应急反应,并报告带班领导。

(六)建立安全生产台帐,规范安全档案管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局党组会议决定。

本制度如遇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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