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520462X/2022-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国资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2-11-28 |
关于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企业资产交易行为,现就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认真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各集团(一级)公司要对所属子企业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其进行整改。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从资产的购进,自建项目的结算、验收、转固,资产的使用、维修维护,资产(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出租、出售,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2.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是否严格贯彻执行既定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各项资产进行全过程的监管。
二、请各集团(一级)公司认真梳理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问题台账;每年1月、4月、7月、10月30日前将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表(详见附表)和检查有关的资料交区国资委产权管理科,首次报送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前;每年1月将上年度的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国资委。
三、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专项检查组,开展检查。区国资委将根据区属国有企业的检查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对未开展工作、不认真开展工作、未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和未按照要求报送的企业,区国资委将进行通报,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表
重庆市武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