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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65939597Q/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武园区委发〔2023〕2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重庆武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园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各部(科)室、子公司

根据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园区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武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7月3

    (此件公开发布)


工业园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全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安排部署,坚决防范园区、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消防检查,提升安全管理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园区和森林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新园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扎实推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聚焦“零火灾”目标,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园区职工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整体提升火灾防治水平。

二、强化统筹

园区管委会工业集团公司成立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勇、黄道生同志任组长,陈德权、李志勇、王晓林、吴启文、刘劲松、冯建华、郑小容同志任副组长各部室、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科(安环部)吴启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永兴、廖明忠同志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强力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工作。各部室、子公司园区企业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重点范围

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四、重点任务

(一)聚焦遗留问题,开展大起底。

1. 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以“事要解决”为标准,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完善设施设备和消防验收手续,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且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2. 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对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以及将地下车库改建为厂房、库房等情形,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二)聚焦消防设施,开展大排查。

1. 防灭火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2. 安全疏散设施。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3. 防火分隔设施。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破坏建筑防火分隔。

4. 林区设施火患。对林区及林缘厂房库房、输电线路、水库、渠道、引水管道等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防控措施开展排查。

(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检查

1. 违规用火用电。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充电

2. 违规动火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

3. 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冷链物流企业、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

4. 违规生产经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内违规设施员工宿舍;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

5. 占堵“生命通道”。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

6. 户外违规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期且处于防火区内,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燃放孔明灯、烧蜂驱兽、小孩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及未经批准的切割、电焊等生产性用火)。

(四)聚焦安全素养,组织传教育

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积极开展消防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生产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企业职工防火安全意识。

(五)聚焦应急救援,开展应急演练。

开展灭火应急演练各子公司、园区企业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年至少开展1次火灾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大体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执法督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自查自改阶段。各子公司、园区企业1个月时间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动向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本企业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措施,打表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二)排查促改阶段园区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

(三)执法督改阶段。按照“遗留问题不遮掩、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遗漏”要求,各企业完成整改销号。整改期间,要依据风险等级、整改难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隐患整治台账。对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的,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总结提升阶段。各子公司、园区企业全面完成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子公司、园区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

)严肃事故调查,强化警示问责。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原则,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并协助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同时,建立典型火灾案例复盘检视和警示通报机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园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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