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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045L/2019-008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日期 ] 2019-08-29

重庆市武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和检查工作。

2、负责提出全区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的建议和意见;负责编制全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各类扶贫资金、物资计划的上报、审批、分配和管理,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财政性扶贫资金项目;负责上级下拨的技术培训费、项目管理费、财政贴息资金等扶贫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牵头负责扶贫资金、物资的检查、监督工作,组织使用扶贫贴息贷款的单位和个人签订扶贫协议,履行扶贫义务。

4、负责全区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评估、储备、立项审批、计划下达、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承担跨地区、跨行业扶贫开发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实施区域扶贫开发;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制定和协调实施对贫困地区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5、负责制定全区扶贫技术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乡镇扶贫干部的配备和扶贫技术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科技扶贫工作,为贫困乡镇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协助村级组织建设和组织劳务输出工作。

6、负责全区的综合管理和社会扶贫工作。包括中央国家部委定点扶贫、市级扶贫集团和区外科研院所与企业单位对武隆的对口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区级扶贫集团对乡镇的对口扶贫工作;组织爱心人士广泛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7、承担贫困地区信息化扶贫工程建设与维护,推广和普及农民群众现代信息知识,建立完善扶贫对象信息档案,广泛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信息宣传与交流。

8、负责扶贫开发的涉外工作、外援项目和学术交流;做好扶贫宣传和贫困人口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贫困监测工作。

9、组织实施贫困地区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和推广工作,扶持扶贫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小额信贷、易地移民等扶贫到户工作的试点、规划和推广,并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少数民族乡镇的扶贫工作。

11、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8年我办共有行政编制10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实有行政在职11人;退休行政职工2人;事业编制16个,实有事业在职16人;另外,办公室现有在编公务车2辆,其中行政编制1辆,事业编制1辆,因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向区机关事务中心借调2辆工作车辆助力扶贫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重庆市武隆区扶贫信息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开设立,不独立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在扶持对象精准上下功夫求实效。严格比照“两不愁、三保障”,逐村、逐户、逐人“过筛子”,确保“贫困户一个不漏、非贫困户一个不进”。在186个行政村全覆盖设立动态监测点,对致贫趋势进行跟踪预警和提前干预。今年,全区共纳入动态监测1340户3999人,实施监测以来被精准识别为贫困户144户299人,通过提前干预防止新生贫困126户408人,防止返贫135户396人。

二是在项目安排精准上下功夫求实效。精准聚焦路、水、电、讯、房、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扶贫项目对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撑带动作用。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投入财政涉农资金11.2亿元,规划实施扶贫项目1296个;其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190个679.36公里,完成人饮水池建设1250口,安装人饮管道2500公里,新建人行便道100余公里;行政村用电保障率、行政村光纤网络覆盖率、行政村4G网络覆盖率均实现100%。

三是在资金使用精准上下功夫求实效。实行公告公示、区级报账、投资评审、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五项制度”,坚持报账资料、签批手续、支付内容、使用范围、支付对象“五个严审”,强化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协作配合,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流程追踪、问题预警、动态监控,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以奖代补、改补为借,做到资金安排与贫困人口参与程度、脱贫效果直接挂钩。

四是在措施到户精准上下功夫求实效。紧扣“五个一批”,针对贫困人口致贫原因逐一落实脱贫规划和帮扶措施,确保户户有脱贫办法、人人有增收门路。今年以来,全区累计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045户4300人,实施农村CD级危房改造112户;下达财政涉农产业扶贫资金1.44亿元,到户产业奖补资金2049万元;资助困难家庭学生17554人次2265.95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8452人次355万元,大病医疗救助202人次268.89万元;纳入农村低保7086 户12917 人,发放低保金5737.86万元。

五是在干部选派精准上下功夫求实效。组建27个区级扶贫集团对口帮扶27个乡镇(街道),12068名机关干部全覆盖结对帮扶建卡贫困户,未脱贫户和新识别贫困户全部落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细化明确帮扶干部产业规划、政策宣讲、手续代办、信息整理、文明倡导等职责任务,提升帮扶质量。突出“因岗定人、人岗相适”,选派75名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通过定期述职、分级考核、实行“召回”制度等严格监督管理,确保真正发挥积极效用。

六是在脱贫成效精准上下功夫求实效。健全完善乡镇自查、区级检查、满意度调查和脱贫退出正向激励等机制,实行 “七步工作法”退出程序,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应退则退、应纠则纠,努力做到不错退一户。今年,全区拟退出贫困户660户2049人,占1700个脱贫人口任务的120%;全区返贫6户22人,返贫率从去年的0.24%下降到0.04%;全区未脱贫人口减少到978户2915人(含新识别66户233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78%;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到8991元,增长17%。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018.42万元,支出总计7,018.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3.11万元、增长24.10%,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下达的提前批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66万元全部纳入当年部门预算;二是2017年市级及以上财政下达资金量较大且部分结转结余在我办,2018年我办在项目高效推进的基础上加快结转结余资金的兑现拨付,且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中发挥了很好的模范作用,加快了扶贫资金使用拨付进度,积极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和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和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134.3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8.63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及拨付资金量略有减少导致的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4.37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884.05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76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9.67万元,增长122.08%,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2017年结转结余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毕通过验收并申请资金拨付;二是加快2018年资金研究下达和使用拨付进度,最大化实现资金效益。其中:基本支出482.55万元,占8.37%;项目支出5283.41万元,占91.63%。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5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6.56万元,下降59.06%。结转和结余资金包含结转2017年项目资金1048.91万元,结转2018年项目资金203.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2017年结转结余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毕通过验收并申请资金拨付;二是加快2018年资金研究下达和使用拨付进度,最大化实现资金效益,减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3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63万元,下降3.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93.76万元,减少率为41.17%。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达的提前批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66万元全部纳入当年部门预算,导致决算数据与预算数据差额较大;其次是在资金分配使用中将资金分配到具体的乡镇、街道实施后,相应的财政资金指标做调减处理,同时对应的乡镇、街道该项目资金指标增加,例如在武隆扶贫办发〔2018〕77号中下达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资金)1153万元,共37个项目,直接将我办部门预算指标拨至相关乡镇街道进行项目实施。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84.05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65.96万元,较本部门上年决算数增加3169.67万元,增加率为122.08%,主要原因是加快了资金安排拨付使用进度,包含当年预算资金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最大化实现资金使用效益;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2.17万元,下降17.96%,主要原因同上(财政拨款收入),部门预算指标调减导致直接支出的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5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6.56万元,下降59.06%,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2017年结转结余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毕通过验收并申请资金拨付;二是加快2018年资金研究下达和使用拨付进度,最大化实现资金效益,减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65万元,占0.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基数调增,缴纳社会保障费用略有增长。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2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数差异不大。

(3)农林水支出5,672.56万元,占98.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4.48万元,下降18.2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达的提前批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66万元全部纳入当年部门预算,在资金分配下达中将指标直接调减导致与年初预算数的较大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20.03万元,占0.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基数的上升,公积金的缴存数额略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39万元,较上年增加82.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由于正常的增人增资,岗位职务晋升以及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次是行政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等均纳入部门预算范围,同时涉及支付上年度未支付考核绩效等情况。人员经费用途主要指发放给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各项补助等。公用经费92.16万元,较上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对于办公打印,如扶贫项目库建设的资料整理、各类迎检资料收集、 脱贫政策宣传印刷、脱贫动态监测资料完善以及各类会议资料打印等合理规划使用,减少支出,开源节流。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邮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1.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0万元,下降34.44%,较上年决算支出数略有减少,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下降趋势。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一是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二是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较上年决算支出数持平。三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传送、市内外因公出行、扶贫攻坚下乡督查检查、项目实施管理、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0万元,下降32.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务车管理办法执行政策。四是公务接待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37.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执行相关标准,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有效控制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6批,5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16元,主要原因是大批次人员来武,如第三方评估人员来武调研督查武隆脱贫攻坚工作等,时间持续长,导致人均接待费用偏高;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物管、水电、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度略有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我办大力推行节俭,将大量用于扶贫项目库建设的资料整理、各类迎检资料收集、 脱贫政策宣传印刷、脱贫动态监测资料完善以及各类会议资料打印等进行控制,提升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2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同时,向机关事务中心借用的平台公务用车2辆也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99.18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贫困户节日慰问资金项目。主要内容:以每人25元的标准为2018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发放节日慰问资金,总投入119.8375万元。二是精准脱贫保险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内容:精准脱贫保(包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疾病身故险、贫困户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所涉及的5个险种)。参保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1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保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了精准脱贫保,总投入479.35万元。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贫困户节日慰问资金、精准脱贫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贫困户节日慰问资金、精准脱贫保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9.18757万元,执行数为599.18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绩效目标:计划受益贫困人口47935人,送温暖促保障节日安康。项目实施计划情况:完成程度100%。二是绩效目标:计划受益贫困人口47935人,防止贫困人口因意外、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保险扶贫政策长效机制。项目实施计划情况:完成程度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贫困户内生动了不足。二是贫困群众健康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健康意识不强,居住卫生条件较差,不利于健康的生活习惯依然存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执行节日慰问政策。二是尽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为贫困户分忧解难。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贫困户节日慰问资金、精准脱贫保险补助资金项目专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2018年度)

评价类型:  □阶段评价      □结束评价

项目名称:贫困户节日慰问资金、精准脱贫保险补助资金

项目承担单位:2个街道办事处、25个乡镇,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隆县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隆县支公司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武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公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情况。资金总额(其中:财政资金599.187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实际执行金额(其中:财政资金执行599.1875万元,其他资金执行0万元);

(二)一是贫困户节日慰问资金项目。主要内容:以每人25元的标准为2018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发放节日慰问资金,总投入119.8375万元。绩效目标:计划受益贫困人口47935人,送温暖促保障节日安康。项目实施计划情况:完成程度100%,群众满意度100%。二是精准脱贫保险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内容:精准脱贫保(包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疾病身故险、贫困户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所涉及的5个险种)。参保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1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保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了精准脱贫保,总投入479.35万元。绩效目标:计划受益贫困人口47935人,防止贫困人口因意外、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保险扶贫政策长效机制。项目实施计划情况:完成程度100%,群众满意度100%。

(三)项目政策依据。根据重庆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市2018年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提前批)计划的通知》(渝扶办发〔2017〕132号)的文件精神,项目申报内容是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是合理可行。

二、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一)按照百分制计分,整体评价该项目得分及评价等级(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差(60~69分),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

(二)项目综合评价结论,通过综合评价,贫困户节日慰问资金、精准脱贫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产出

40

40

效果

10

10

满意度

10

10

管理

10

10

小计

100

100

三、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做法:一是按照精准投保、无缝对接的工作原则和“保险在先、补助在后”的结算程序准确核定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费用。二是实现资源协调、信息共享、为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提供有益数据。三是组织工作队到村到户宣传相关政策。

存在的问题:一是贫困户内生动了不足。二是贫困群众健康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健康意识不强,居住卫生条件较差,不利于健康的生活习惯依然存在。

建议:一是继续执行节日慰问政策。二是尽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为贫困户分忧解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电话:023-77768274。联系邮箱:16392817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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