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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045L/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武委农办〔2022〕6 号
[ 主题分类 ] 扶贫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日期 ] 2022-03-08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乡村振兴帮扶联系机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乡村振兴帮扶联系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市级关于建立乡村振兴帮扶联系机制的工作要求,根据实施武隆区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调整乡村振兴帮扶联系机制指导和帮助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市管领导干部帮扶责任

37市管领导干部牵头,组建26个区级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帮扶26个乡镇(街道),并对所联系乡镇(街道)的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开展定点联系(附件1)。原重庆市武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区级乡村振兴联系帮扶集团的通知》(武隆扶贫组发〔20213号)不再执行。

市管领导干部要牵头挂帅、以上率下,指导联系乡镇及村谋划发展思路,加强督促检查,协调各方资源,帮助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进一步明确区级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帮扶责任

本次调整,一是调整部分牵头单位。原白管委帮扶集团调整为区纪委监委帮扶集团,牵头单位为区纪委监委。二是新增双跨单位。新增区商务为双跨单位,加入区城市管理局帮扶集团,参与对凤山街道的集团帮扶工作。三是新增成员单位。新增中国人寿武隆支公司到区政府办帮扶集团,新增中国石油武隆经营部、人保财险武隆支公司到区城市管理局帮扶集团,新增工行武隆支行到区住房城乡建委帮扶集团。

按照“帮扶乡镇(街道)所需所急、帮扶单位力所能及”原则,区级乡村振兴帮扶集团牵头单位统筹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承担助推帮扶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的整体任务,组织开展干部帮扶(联系)工作,并在资金、人员安排上适度倾斜区级重点帮扶村。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成员单位和乡镇研究制定年度帮扶计划,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帮扶集团各成员单位要各尽所能,发挥自身优势,按年度帮扶计划推动各项帮扶任务落地落实。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与帮扶集团对接,明确帮扶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集团帮扶对接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干部帮扶(联系)责任

(一)帮扶(联系)对象

1.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一般脱贫户。

(二)帮扶(联系)人员

1.针对监测对象,落实帮扶责任人。由各乡镇(街道)提供帮扶对象花名册,帮扶集团牵头单位统筹组织各成员单位,会同乡镇(街道),从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共同落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帮扶责任人。

2.针对一般脱贫户,落实联系人。由各乡镇(街道)提供联系对象花名册,帮扶集团牵头单位统筹组织各成员单位,会同乡镇(街道)从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中落实联系人。

(三)工作要求

1.针对监测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关系,原则上帮扶户数不超过3户,帮扶责任人要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要求每月入户走访1次以上。

2.针对一般脱贫户,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对一”“一对多”联系关系,联系人可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联系户保持联系,每月至少联系1次,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

3.本次调整,帮扶责任人、联系人归口现单位管理,根据帮扶集团调整或工作调动,调整至单位所帮扶乡镇(街道)开展帮扶(联系)工作双跨单位要积极参与两个乡镇(街道)的单位帮扶工作,双跨单位的干部职工不参与双跨乡镇(街道)的干部帮扶(联系)工作。帮扶集团牵头单位及时与帮扶乡镇(街道)沟通本集团各成员单位帮扶(联系)干部变动情况。干部退休、调出区外等情况,应及时补增帮扶(联系)干部。区内工作调动的,帮扶(联系)工作与原帮扶集团脱钩,纳入现单位帮扶集团参与帮扶(联系)工作。

4.卫生系统、教育系统、企业从行政人员中确定帮扶责任人、联系人。

5.帮扶(联系)人要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核心,与帮扶(联系)对象进行交流谈心,掌握其家庭基本情况、收入变动、生产生活条件变化和实际需求,协调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做好帮扶(联系)记录(附件2)。

6.各乡镇(街道)负责提供帮扶(联系)对象花名册,并于310日前将调整后的帮扶(联系)责任人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3)汇总后报乡村振兴局。

7.本次调整完成后,全体帮扶责任人、联系人要在320日前完成对帮扶(联系)户的入户走访,帮助规划产业、助推春耕生产等。

四、进一步明确帮扶和联系重点任务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针对重点帮扶乡镇(村)所需所缺所盼,以资源协调、政策支持、智力支援为重点,强化区级统筹指导和帮扶支持。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优先任务,多渠道整合政策、资金、项目资源,支持重点帮扶乡镇(村)加快农村饮水、道路、供电、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短板,持续深化消费帮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指导推动重点帮扶乡镇(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推动农业“接二连三”, 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要帮助解决改革发展中有关重要问题,要指导、推动所联系和帮扶乡镇的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五、统筹推进工作机制落实

(一)落实市管领导干部联系机制。市管领导干部和区级帮扶集团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赴联系乡镇开展调研、指导发展、推动工作至少2次;

(二)落实区级帮扶集团联席会议机制联系市管领导为召集人,集团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承办人,每年至少召开2次帮扶集团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帮扶工作

(三)落实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帮扶责任制。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要积极履行牵头责任,每季度组织帮扶乡镇、成员单位研究帮扶工作,并向对口联系的市管领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每年331日前,帮扶集团牵头单位负责起草帮扶集团年度帮扶计划,经联系市管领导审定后报区乡村振兴局。1220日前提供集团年度工作总结及帮扶台账。

(四)落实帮扶联系工作宣传推广机制。区乡村振兴局要定期调度、通报各帮扶集团工作情况,区委宣传部要牵头组织,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

(五)落实帮扶联系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坚持跟踪督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大对帮扶单位、帮扶(联系)干部的督查力度,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将帮扶联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帮扶成效、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全区乡村振兴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武隆区深化乡村振兴联系帮扶工作机制一览表

      2.武隆区乡村振兴干部帮扶(联系)记录表

      3.武隆区乡村振兴干部帮扶(联系)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

武隆区深化乡村振兴联系帮扶工作机制一览表

扶集团

联系区领导

帮扶乡镇

1+3+10+12”重点帮扶乡镇、村

牵头单位

成 员 单

区委办公室帮扶集团

何  庆

左  军

沈江涛

沧沟乡

市级重点帮扶乡镇

区委办公室

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双跨)、区委研究室、区委机要保密局、区档案馆、区住房城乡建委(双跨)、区交通局(双跨)、区农业农村委(双跨)、区文化旅游委(双跨)、区卫生健康委、区喀斯特(集团)公司、区水务公司(双跨)、农商行武隆支行

区文化旅游委帮扶集团

毛大春

芙蓉街道

区级重点帮扶乡镇

区文化旅游委

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公司、中国电信武隆分公司、建行武隆支行

区委宣传部帮扶集团

陈  劲

浩口乡

浩口村

区委宣传部

区委宣传部、区社科联、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国网重庆武隆供电公司

区委统战部帮扶集团

刘芳敏

双河镇

木根村

区委统战部

区委统战部、区生态环境局、区工商联

区委组织部帮扶集团

何正清

火炉镇

区级重点帮扶乡镇

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老干局、区委党校、区水务公司、区烟草公司

区政府办公室帮扶集团

刘高永

黄莺乡

双河村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办、区乡村振兴局、区政务办、农发行武隆支行、中国人寿武隆支公司

区经济信息委帮扶集团

马应华

平桥镇

乌杨村

区经济信息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团区委

区城市管理局帮扶集团

张  凯

凤山街道

万银村

区城管局

区城市管理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商务委(双跨)、区工业发展(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武隆经营部、人保财险武隆支公司

区纪委监委帮扶集团

张志强

白马镇

板桥村

区纪委监委

区纪委监委(含派出机构、派驻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区白管委、区旅游公司

区住房城乡建委帮扶集团

马宏伟

齐永生

凤来镇

区级重点帮扶乡镇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文联、中国联通武隆分公司、工行武隆支行

区林业局帮扶集团

苏惠勇

罗  维

白云乡

红色村

区林业局

区林业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

区人大办公室帮扶集团

杨国权

文复乡

兴隆村

区人大办

区人大办公室、武隆调查队、区税务局、区广电网络公司、重庆银行武隆支行

民政局帮扶集团

杨  华

和顺镇

青木池村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区残联

区人力社保局帮扶集团

邓  涛

张春玉

庙垭乡

蒲坪村

区人力社保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

区法院帮扶集团

辛  莉

黄  斌

赵家乡

香房村

区法院

区法院、区科协

区交通局帮扶集团

刘 印

桐梓镇

香树村

区交通局

区交通局

区农业农村委帮扶集团

何  林

鸭江镇

青峰村

区农业农村委

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发展中心、区烟叶生产指导中心

区公安局帮扶集团

张  永

羊角街道

艳山红村

区公安局

区公安局、区科技局、区招商中心、区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人行武隆支行、三峡银行武隆支行

区水利局帮扶集团

何圣春

赵龙华

后坪乡

文凤村

区水利局

区水利局、区世遗中心、渝翔公司、武隆融兴村镇银行

区财政局帮扶集团

姜  陵

王  东

江口镇

银厂村

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红十字会、区气象局、邮储银行武隆支行

区教委帮扶集团

黄  昕

黄  锋

长坝镇

大元村

区教委

区教委、区应急局、区妇联、中国移动武隆分公司

区发展改革委帮扶集团

蒋  斌

大洞河乡

红宝村

区发改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治安支队

区委政法委帮扶集团

周  光

刘  壮

仙女山街道

龙宝塘村

区委政法委

区委政法委、区仙管委、区仙女山新区开发公司

区政协办公室帮扶集团

王  频

石桥乡

天池村

区政协办

区政协办公室、区审计局、区民爆公司、区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公司、农行武隆支行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帮扶集团

李世科

陈  鹂

接龙乡

小坪村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检察院帮扶集团

石  磊

土地乡

沿河村

区检察院

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看守所

附件下载:

武委农办〔2022〕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乡村振兴帮扶联系机制的通知附件2、3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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