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045L/2020-00984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扶贫办发〔2020〕44号 |
[ 主题分类 ] | 扶贫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乡村振兴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8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8 |
关于下达2020年后坪乡项目管理费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0年后坪乡项目管理费计划的通知
后坪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恳请解决深度脱贫攻坚项目管理经费的函》(武隆后坪府函〔2020〕56号)已收悉,经党组研究,同意。下达项目管理费15万元。请认真按照《武隆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武隆财政发〔2020〕71号)的相关使用和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随意调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信设备;
(三)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四)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五)弥补企业亏损;
(六)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
职工住宅;
(七)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八)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十)对失能弱能贫困群众之外的其他对象直接发钱发
物;
重庆市武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