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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K34595247M/2023-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16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关于对武隆和顺风电场项目的处罚决定


202359日,对武隆和顺风电场项目施工场地检查中,发现5号机位土质边坡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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