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K34595247M/2023-000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发展改革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6 |
关于对武隆和顺风电场项目的处罚决定
2023年5月9日,对武隆和顺风电场项目施工场地检查中,发现5号机位土质边坡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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