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K34595247M/2022-001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发展改革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3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3 |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瑞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7.22安全生产问题的处罚决定
2022年7月22日,我委监督检查重庆瑞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生产线环节部分未配备防爆泄爆装置”“无粉尘清扫制度上墙”等问题,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企业处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并责令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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