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我区积极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着力提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有力保障全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截至3月底我区已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205.93万元,其中学前教育18.69万元,义务教育187.24万元,惠及全区学校34所,学前教育阶段学生2794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3374名。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明确营养改善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拨付程序及账务处理,明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只能用于支付营养午餐所需食材,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联合教育部门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防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做到补助资金只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同时要求各学校坚持财务公开制度,按月结算,定期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检查。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建成了“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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