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368R/2024-000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共青团重庆市武隆区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2.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4.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5.服务青年交友联谊、读书交流、健身娱乐、青春公益、就业创业,促进创新创业。
(二)单位构成
团区委(含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实有在编在职8人,其中行政编2人,事业编6人。内设2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部、青少年工作部2个科室。下属0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2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13.61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拨款增加213.6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2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20.9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04万元,其他支出9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35.15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3.75万元(行政),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88.9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26万元,比2023年增加21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3万元,比2023年减少70.5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分开预算。项目支出473.94万元,比2023年增加2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武隆文旅青创中心、运营服务管理、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保,主要用于青创中心的运转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保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万元,比2023年减少4.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性活动开展。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44万元,比2023年减少0.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44万元,比2023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本着节约出行原则;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32万元,比上年减少17.47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变动。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分开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8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6.9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黄蓉,电话:023-77725887)
t;"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黄蓉,电话:023-77725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