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武隆区招商中心为重庆市武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招商投资综合协调、考核管理等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加挂招商投资促进局牌子。根据文件精神招商中心应不再归区经信委管理,而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全区事业..."> 区招商中心_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部门预算 >区招商中心

[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18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重庆市武隆区招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武隆区招商中心为重庆市武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招商投资综合协调、考核管理等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加挂招商投资促进局牌子。根据文件精神招商中心应不再归区经信委管理,而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全区事业单位改革三定文件还未下发,所以具体归口管理部门还未确定。

主要职能: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科学建立统筹工业、旅游、农业、城建等领域或行业的“大招商”服务体系;承担全区招商投资环境的宣传工作,组织到外地开展招商推介会,策划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推介、洽谈、引进招商项目;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跟踪等服务,开展招商项目的咨询、论证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综合统计、结构分析,组织对招商市场调查,预测市场发展趋势,并针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的需要,提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和储备,建设管理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审核、确定投资企业性质,引资合同及变更,做好投资企业落户的前期准备工作;承担与商会、行业协会及其他中介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承担招商市场的日常管理,协调沟通商户关系;承担对招商合同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建档、查询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区招商中心内设综合科、项目服务科、招商一科、招商二科、招商三科5个职能科室,核定编制23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在职职工21人,缺编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3.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79万元,比2018年增加49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79万元,比2018年增加77.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0万元,比2018年增加4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而是以暂付款划拨,中途指标调整。为了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的正常开展,2019年财政预算了450万元的启动工作经费,便于招商小组及早地开展工作。

重庆市武隆区招商中心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0万元,比2018年增加6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80万元,比2018年增加6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84.6万元。其中:在公用经费中预算14.6万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中预算70万元。因预算项目二上时财政未将招商引资项目经费纳入预算,所以2018年的公务接待费只有公用经费中预算的1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3.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1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区招商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罗德林,电话:023—77723655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