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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20-1024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重庆市武隆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中心的职能职责三定方案暂未下达。原区遗管委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负责编制全区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自然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在管理区内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负责管理区内投融资工作和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负责管理区内的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和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受委托行使有关县级部门的行政审批权,指导、监督所属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管理区内生态环境、森林植被、自然水体、岩溶地貌、游览景观等资源的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管理区内的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负责管理区内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制订管理区内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区内规划的监督管理;负责按授权和规定对管理区内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负责辖区内土地的征用、开发、整治和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武隆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中心,为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1名。内设科室6个,具体科室设置三定方案尚未下达。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区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办发〔2019〕28号)要求,将原区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承担的世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和审批等方面的行政职能划入区林业局,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区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更名为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中心,调整由区林业局管理,优化调整编制、人员和内设机构设置,承担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等公益服务职能。目前三定方案尚未下达,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调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4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3.87 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减少后人员经费减少93.3万元、公用经费减少37.82,项目经费12.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4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3.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3万元,住房保障20.76万元,农林水事务362.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3.87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31.1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9.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51万元,比2019年减少14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51万元,比2019年减少13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及人员调出等,减少了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35万元,比2019年减少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等。

重庆市武隆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7.30万元,比2019年减少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3.9万元,比2019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比2019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4.37万元,比上年减少37.8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公用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雪莲

联系方式:电话023-77723301
   

    2020年部门预算表(3).xls

202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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