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18-1008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8-01-31 |
武隆区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档案、地方志、党史研究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制定全区档案、修志、党史研究事业的发展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对全区的档案、修志、党史研究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强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教育服务。组织全区档案、地方志和党史研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全区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维护全区档案资料信息网络;负责全区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5.严格执行《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馆藏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编辑、出版、发行地方志和《武隆年鉴》,征集、编研、审查地方党史。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武隆区档案局由中共武隆区委党史研究室、区档案局、区档案修志馆、区志办合并而成。目前,档案局实行“三块牌子(区档案局、区党史研究室、区档案修志馆),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2004年1月,武人发[2003]5号文件明确武隆区档案局属于公务员单位,档案修志馆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档案业务指导科、档案馆务科、地方志编修科、党史研究科。2017年2月武隆撤县设区后,区档案局目前定编1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年末在职职工12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参公在职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7人,合计19人。离退休人员纳入人社局统一管理,发放工资及相关报酬、
小车编制1辆。目前有公务车1辆,采购于2011年11月(武隆府办函 [2011]18号文件《同意档案局购置公务用车的函》)。2012年上半年对原小车1辆进行了处置。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27 万元。比2017年减少4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27万元,比2017年减少22.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人员发生变化,调出3人,调入1人,人员减少2名;二是离退休人员费用等不再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纳入人社局统一管理,由人社局统一发放工资及相关报酬。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 60万元(其中:档案保护费30万元,档案数字化扫描3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比2017年减少7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地方志书编纂项目经费等阶段性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馆藏档案保护及新接收档案的数字化扫描等重点工作。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8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出国(境)费用,控制接待规模及标准,实行公车改革,降低了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区档案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6.19万元,减少39.8%。减少的原因:一是预算口径发生变化,把临聘人员、保安工资支出、公务员车改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共计26.06万元纳入了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口径统计;二是总的预算收入减少导致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其中:办公费、水电费和印刷费、培训费、劳务费、接待费有预算支出减少,而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职工用餐、扶贫慰问等支出)等公用经费预算支出有所增加;三是人员调出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劳务费、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6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万元。主要用于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和馆藏档案保护费用支出。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武隆区档案局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
重庆市武隆区档案局
201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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