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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9722 [ 发文字号 ] 武隆自然遗产(2019)4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8-30 [ 发布日期 ] 2019-08-30

武隆区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负责编制全区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自然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在管理区内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负责管理区内投融资工作和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负责管理区内的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和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受委托行使有关区级部门的行政审批权,指导、监督所属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管理区内生态环境、森林植被、自然水体、岩溶地貌、游览景观等资源的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管理区内的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负责管理区内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制订管理区内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区内规划的监督管理;负责按授权和规定对管理区内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负责辖区内土地的征用、开发、整治和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2017年6月5日重庆市武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本单位机构规格调整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0名。2012年武隆县人社局同意武隆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参公事业编制数总计30名。年末实有人员30人,其中在职职工28人,比上年26人增加7.69%,主要为本年调入2名;劳务派遣2名,较年初减少1名。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区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单位原承担的世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和审批等方面的行政职能划入区林业局,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区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更名为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中心,调整由区林业局管理,优化调整编制、人员和内设机构设置,承担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开发利用等公益服务职能。

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已将本单位原承担的世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和审批等方面的行政职能划入区林业局,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入了区林业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本单位减少内设机构2个,减少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

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完成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65.89万元,支出总计565.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3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65.8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5.13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8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6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3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24.48万元,占92.68%;项目支出41.42万元,占7.3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3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91万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是追加增人增资增定额公用、追加目标考核奖、平时考核奖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3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91万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是追加增人增资增定额公用、追加目标考核奖、平时考核奖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17万元,占8.69%,较年初预算增加0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0万元,占4.24%,较年初预算增加0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1.66万元,占83.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92万元,增长27.91%,主要原因为严格公用经费管理,按规范标准核算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21.07万元,占3.72%,较年初预算增加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5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减、7-12月平时考核奖未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险、职业年金、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独生子女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2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76万元,增长175.86%,主要原因是主要为严格公用经费管理,按规范标准核算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19.64万元,比年初预算22.7万元,减少13.46%,主要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公车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42万元,下降32.42%,主要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出国出访人数减少1人。

(二)三公经费分项分析:

1、出国经费本年3.79万元,主要用于按区政府安排,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组团到日本韩国参加出国推介考察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79万元,增加100%,主要为年中按政府安排出行,未纳入年初预算。比上年数减少5.86万元,下降60.73%,主要为本年本单位参团人数为1人,比上年出国人数减少1人。

2、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2万元,主要用于景区保护管理、规划审批、执法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38.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7万元,下降23.1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4、公务接待费6.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景区管理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15.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0.7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665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76万元,增长175.86%,主要原因是严格公用经费管理,按规范标准核算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保护示意图14块、打印机2台、车辆保险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88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 执法装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5.88万元,完成预算的58.8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制作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分级保护示意图14块;二是在遗产地三个片区分别安装完成保护示意图。三是通过制作和安装分级保护示意图,宣传遗产地分级保护概况、提高了遗产地社区群众的保护意识。 

2、管理站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与效果:管理站办公费、环保宣传;芙蓉江管理站执法快艇、执行车辆运行费用;管理站监测站运行管理费。能全面、严格而有效的保护风景区,确保世界自然遗产核心景区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完整性和原真性。改善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设施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与管理水平。

3、中国南方喀斯特联合办公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没有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由于 该项目年初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实施,由于年中国家机构改革,将住建部自然遗产的管理职能划转到国家林草局。导致年终未能完成该项目。

4、遗产地遥感监测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没有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该项目年初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实施,由于年中国家机构改革,将住建部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职能划转到国家林草局。导致年终未能完成该项目。

(三)本单位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7723301。

武隆区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2018决算公开表.xls

项目自评表1.xls

项目自评表2.xls

项目自评表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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