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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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17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2-01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和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负责审核批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指导部门(乡镇)预决算公开;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罚没财物管理。

5.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6.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7.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8.指导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财务。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公共支出、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分配、管理各种专项资金;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负责审核和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代理记帐工作;指导基层会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财务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法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政府采购办、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基层财政科、社会保障科、企业财务科、会计管理科、财政监督科、金融科。机关党组织按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行政机关34名:核定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

(2)事业6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2名、财政补助人员12名。

(3)离退休: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22人。

(3)遗嘱:遗嘱人员7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3.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3.67万元,比2018年1697.44万元增加35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67万元,比2018年1512.44万元增加361.2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标;二是工资缴费基数提高,影响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和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

项目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万元,比2018年185万元减少5万元,减少原因:是减少了驻财政纪检组人员的经费。主要用于:财政业务监督检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政管理一体化运营等重点工作。

(二)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比2018年39万元减少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2018年12万元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18年27万元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障我局3辆公务车正常运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5.65万元,比上年376.62万元增加59.0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菊  电话:77705325

附:武隆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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