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368R/2020-0099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0-08-28 |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乡镇(街道)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和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负责审核批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指导部门(乡镇、街道)预决算公开;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罚没财物管理。
5.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6.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7.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8.指导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财务。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公共支出、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分配、管理各种专项资金;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地有关政策;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负责审核和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代表出资人依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参与重大决策,享有资产收益。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监督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的执行。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代理记帐工作;指导基层会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4.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财务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新核定我局内设机构12个,下属事业单位5个,但因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未印发,所以我局暂未按核定的12个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仍按原“三定”内设机构17个开展现有工作,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法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政府采购办、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基层财政科、社会保障科、企业财务科、会计管理科、财政监督科、金融科。下属事业单位5个(原6个,改革后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区国资委管理),包括: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正科级参公)、乡镇财政管理中心(正科级参公)、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正科级)、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正科级)、信息服务中心(正科级)。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下属事业单位5个,包括: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正科级参公)、乡镇财政管理中心(正科级参公)、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正科级)、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正科级)、信息服务中心(正科级)。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正科级参公)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正科级)。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单位涉及机构改革说明如下:
1.机构改革划入职能: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接待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等价值管理方面的行政职能。
2.机构改革划出职能: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职责;监督监管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督促检查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等。
3.调整事项:一是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区国资委管理,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二是重新核定我局内设机构12个,下属事业单位5个。但因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未印发,所以我局暂未按核定的12个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仍按原“三定”内设机构17个开展现有工作。三是完成了对区国资委2019年预算指标157.9115万元的核减、资产29.98万元的划转并进行了账务调整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984.61万元,支出总计2014.6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98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201.74万元减少217.13万元,下降9.86%。
2.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014.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984.61万元,上年项目结余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171.74万元减少157.13万元,下降7.24%。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4.支出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
区国资委管理,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13人,核减年初预算人员工资福利和定额公用支出157.91万元;二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核减社会保险缴费19.43万元;三是政府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20.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84.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053.67万元减少69.06万元下降3.36%。
2.支出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4.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053.67万元减少39.06万元,下降1.9%。其中:基本支出1773.9万元,占88.05%,较年初预算数1873.67万元减少99.77万元;项目支出240.72万元,占11.95%,较年初预算数21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数1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万元)增加30.72万元。
3.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原因:
(1)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一是上年项目结转结余支出30万元;二是增加原农税助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24.42万元;三是增加乡镇(街道)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培训补助资金6.3万元。
(2)减少原因:主要是2019年基本支出减少,一是机构改革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区国资委管理,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13人,核减年初预算人员工资福利和定额公用支出157.91万元;二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核减社会保险缴费19.43万元;三是政府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20.6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余3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4.比较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7.19万元,占79.78%,较年初预算数1610.05万元减少2.86万元,下降0.18%,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区国资委管理,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13人,核减年初预算工资福利和定额公用支出;二是政府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2.54万元,占11.21%,较年初预算数250.73万元减少28.19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区国资委管理,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13人,核减年初预算社会保险缴费;二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核减社会保险缴费19.4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04万元,占4.94%,较年初预算数105.47万元减少7.43万元,下降7.04%,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区国资委管理,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13人,核减年初预算社会保险缴费;二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核减社会保险缴费19.43万元。
(4)农林水支出6.3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6.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对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市级专项补助的培训费。
(5)住房保障支出80.55万元,占4.06%,较年初预算数87.42万元减少6.87万元,下降7.86%,机构改革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区国资委管理,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13人,核减年初预算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930.34万元减少156.44万元,下降8.10%。其明细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135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450.73万元减少99.59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区国资委管理,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13人,核减年初预算人员工资福利77.84万元;二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核减社会保险缴费19.43万元;
2.公用经费42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79.61万元减少万元,下降11.8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区国资委管理,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13人,核减年初预算公用经费59.42万元;二是政府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20.6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2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2万元减少14.35万元,下降65.23%,较上年决算数21.32减少13.67万元,下降64.12%。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0万元无差异,其原因是我局2019年无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出访。
2.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原因是我局无购置任何车辆计划,年初无该项预算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购置任何车辆计划。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15万元减少9.18万元,下降61.2%,较上年支出数14.98万元减少9.16万元,下降61.1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国资管理中心调整由区国资委管理),划转了一辆公务用车,导致公务车运行费用减少。
4.公务接待费1.84万元,主要因财政部门属综合管理部门,经常有各种临时会议和外来办事人员食堂便餐的接待现象。较年初预算数12万元减少10.16万元,下降84.67%,较上年支出数6.34万元减少4.5万元,下降70.9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数都幅度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4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咨询费等。较上年决算数479.61减少56.85万元,下降11.85%,较年初预算数517.71万元减少94.95万元,下降18.34%。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导致机关办公费减少;二是因机构改革车辆减少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是政府过紧日子压缩5%的一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9个项目进行了公开,同时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240.72万元。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局对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自评,现列举2例说明: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全区财政管理执行一体化运行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023-77705325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60 | 总量 | 6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其中:财政资金 | 6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产出 | 保障全区财务支付系统的维护和运行 | 满足全区财务财政支付系统的运行支出,不断优惠系统维护 | 100% | |||||
效益 | 完成全年财政支付系统正常运转 | 保障支付系统顺利运行,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 100% | |||||
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95% | |||||
管理 | 加强系统维护 | 加强系统维护 | 100% | |||||
...... | ||||||||
总分 | 95 | 等级 | ||||||
说明 | 无 | |||||||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原农税助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023-77705325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4.015 | 总量 | 24.015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其中:财政资金 | 24.015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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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产出 | 协税员补助40人 | 完成40人 | 100% | |||||
效益 | 全面完成40名协税员一次性养老补贴 | 完成协税员一次性补贴 | 100% | |||||
满意度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95% | |||||
管理 | 后期每月统计医疗补助年龄达到人员 | 每月支付医疗保险达到年龄人员 | 100% | |||||
...... | ||||||||
总分 | 95 | 等级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地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附: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0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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