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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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8-1012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08-29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7个科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

(三)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四)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和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负责审核批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指导部门(乡镇)预决算公开;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罚没财物管理。

(五)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指导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财务。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公共支出、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分配、管理各种专项资金;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负责审核和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代表出资人依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参与重大决策,享有资产收益。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监督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的执行。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代理记帐工作;指导基层会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四)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财务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243.64万元,支出总计2243.6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64.02万元,增长19.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6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养老保险缴费等。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增加466.02万元,增长26.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6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和养老保险缴费,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逐步提高理财水平、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快信息化建设、机关自身建设等。

2017年度收入合计2141.6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支出合计2243.6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599.34万元,占71.28%;项目支出644.30万元,占28.7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3.47万元,占78.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3.02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全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软件系统、工资统发系统、乡财县管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开发管理和设备购置及网络运行,会计报表、凭证印刷业务费,全区财政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二)教育支出50万元,占2.23%,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是用于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财政系统人员财政业务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38万元,占9.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65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8.8万元,占3.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57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万元,主要是用于乡镇财政监管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81.99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02.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安排乡镇财政监管补助和财政自身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9.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5.64万元,较上年增加392.7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53.70万元,较上年增加17.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交通补贴比2016年增加6个月发放时间,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物管费、水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为27.06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34%,较上年支出减少20.37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5.09万元,比上年和年初预算增加5.09万元。主要是根据市政府(渝府外办〔2017〕0565号)、区委(武隆委文〔2017〕53号)文件批准,单位1人,共计8天,分别到沙特、白俄罗斯进行旅游推介学习考察及相关合作事宜。

(二)公务接待费9.4万元,累计接待32批共630人,人均接待费149元。主要用于接待市财政及区县财政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比年初预算下降27.69%,较上年支出减少0.09万元,主要是严格按八项规定要求规范管理。

(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57万元,公务车保有量2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比年初预算下降55.1%,较上年支出减少25.37万元,主要是实施公务车改革,规范公车管理,车均6.3万元/辆,人均1197元/辆。无新车购置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务车改革补贴、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7.84万元,增长13.18%,主要是公务车改革补助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84.59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用电脑、打印机、空调、会议桌椅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涉及资金350万元。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05325

附: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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