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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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7-1003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7-09-04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7个科室,6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
    (三)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四)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和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负责审核批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指导部门(乡镇)预决算公开;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罚没财物管理。
    (五)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指导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财务。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公共支出、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分配、管理各种专项资金;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负责审核和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代表出资人依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参与重大决策,享有资产收益。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监督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的执行。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代理记帐工作;指导基层会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四)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财务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879.63万元,支出总计1777.6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67.21万元,增长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75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年中追加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社会保障工作补助经费、财政自身建设补助等。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增加165.21万元,增长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75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95.39万元,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逐步提高理财水平、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快信息化建设、机关自身建设等208.36万元。
    2016年度收入合计1879.63万元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度支出合计1777.6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88.79万元,占66.9%;项目支出588.83万元,占33.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1.08万元,占7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57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全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软件系统、工资统发系统、乡财县管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开发管理和设备购置及网络运行,会计报表、凭证印刷业务费,全区财政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二)教育支出70万元,占3.9%,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是用于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财政系统人员财政业务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17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17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和抚恤金支出以及社会保障工作补助。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5.29万元,占3.7%,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是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7.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是用于乡镇财政监管支出。
    (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主要是用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业务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66.58万元,占3.8%,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是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2万元,较上年增加102万元,主要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补助50万元和财政自身建设资金5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2.93万元,较上年增加126.5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5.86万元,较上年增加7.52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下乡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为47.43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5.14%,较上年支出减少11.96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3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9.49万元,累计接待96批共112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财政及区县财政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比年初预算下降5.1%,较上年支出减少0.14万元,主要是严格按八项规定要求规范管理。
    (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比年初预算下降5.25%,较上年支出减少11.82万元,主要是实施公务车改革,规范公车管理,车均4.7万元/辆,人均3513元/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8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务车改革补贴、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7.52万元,增长5.9%,主要是差旅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借用重庆联交所涪陵支所武隆分所小汽车1辆、城乡发展公司庆铃牌冷藏车1辆、喀斯特公司考斯特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1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办公用用电脑、打印机、空调、会议桌椅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将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设置,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7705325

    附: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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