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368R/2021-00054 | [ 发文字号 ] | 武隆财政发〔2021〕23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4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3 |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众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记账机构的批复
重庆众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材料收悉。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98号令)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重庆众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记账机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为郑福禄;
三、代理记账机构的办公场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白杨路71号4-2,邮政编码408500,联系人:关彬容,联系电话:15*******33;
四、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五、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50023220210001号。
此复。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4日